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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67150P/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宣传部 梁平区司法局 梁平区法学会 梁平区普法办关于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级国家机关在梁单位、市属企业在梁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关于成立八五普法川渝讲师团的通知》(渝普法办〔20221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我区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重庆市梁平区法学会重庆市梁平区普法工作办公室成立我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服务团队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助力在法治化轨道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及法治培训;

(二)参与全区新闻媒体法治专栏节目,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

(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录制普法课程;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与依法治理课题研究工作;

(五)完成涉及法治领域交流合作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将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讲师团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注重工作成效评估、先进典型培树和经验总结宣推,为推进梁平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本单位讲师团成员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八五普法讲师团这一重要资源,突破地域限制,强化共享共用,积极邀请讲师团成员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讲师团成员应自觉加强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在本领域始终保持较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论水平。要按照邀请单位的要求认真备课、讲课,统筹安排好外出讲学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确保讲师团工作取得 实效,实现两不误”“双促进

四、成员任期

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至20251231日止。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应及时提出解聘申请,便于讲师团动态更新补充。

附件:1.普法责任单位名单

2.重庆市梁平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重庆市梁平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1011



附件1

普法责任单位名单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委台办)、区委政法委、区委政研室、区委编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族宗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民防空办)、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办)、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信访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档案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关工委、区委国安办、区税务局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

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王  薇      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向先银      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科负责人

胡文鸿      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高级教师

蒋承炼      区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宪法和宪法相关法

李小凤      团区委工作人员

吴兴勇      重庆正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忠平      重庆尚可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唐  谷      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  勇      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鹏程      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蒋文勇      区工商联执委、重庆文才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明红      重庆市鼎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薛思先      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人员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于  杰      区委统战部民宗侨台科科长

万大伟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石亮金      重庆渝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龙  欢      区市场监管局法制科科长

卢友芬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保卡管理科科长

田习军      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法制支队支队长

田安琴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副庭长

刘孝川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阳明胜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立华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和平      区民政局助理社会工作师

杨洪宇      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

吴耿中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主办

邱深梁      重庆正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佘  莉      区审计局法规审理科科长

余鹏威      区税务局三级主办

陈晓兵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屈济松      区水利局副支队长

洪建军      区法学会副会长、五级职员

袁  馨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长

高  超      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科科长

高雪峰      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  梅      区委编办副主任

唐  爽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办

唐  毅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唐仕琴      区医疗保障局稽核科副科长

顾青辉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曾  曦      区妇女联合会法律顾问

谢灵春      重庆正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雷国宏      区委网信办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谭佐祥      区政协社会事务办主任

熊  伟      区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8级职员

滕厚斌      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四、党内法规

王  豪      区纪委监委纪委常委

杨  帆      区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科负责人

荣  容      重庆正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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