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版)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公开 |
依申 请公开 |
市 级 |
县 级 |
乡 级 | ||||||
1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16年第617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区司法局 |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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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给付 |
提供法律援助 |
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按季度公开) |
区司法局 |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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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检查 |
法律服务行业行政检查 |
随机(或专项)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司发〔2020〕56号)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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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奖励 |
法律服务行业表彰奖励 |
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1991年第15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8年14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6年第134号)《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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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案例检索服务 |
国家法律数据库、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可以采取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公开)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动态更新或重新发布(间隔不超过1年)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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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可以采取提供查询网址方式公开)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动态更新或重新发布(间隔不超过1年)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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