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梁平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区发展,切实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维护稳定和法律服务作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研究制定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全年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21次,局党组、局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9次。落实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 。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定期组织专题研究,督促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2019年,主持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10次。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党组成员落实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生活制度。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系统内党员干部讲党课。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区委实施意见精神,2019年,组织研究制定《梁平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行政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梁平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局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及时推进研究72次。二是落实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律师担任司法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依照指南及时准确公开办事机构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开展干部集中学习4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宣讲2次、行政执法等业务培训4次,区外选派参加司法行政各类专题培训30余人次。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次、节日廉政提醒7次、谈话提醒27人次、书面诫勉1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职责。一是健全体制机制。配合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的成立工作,制定《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谋划法治建设规划。制定《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梁平区司法协调小组2019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面部署我区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并分解落实到全区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区考核细则,将全面依法治区考核纳入梁平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和职能绩效目标考核任务。三是做好各项督察工作。做好迎接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司法督察和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督察的准备,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会同区政府办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上报了书面自查报告,对我区9个重点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了实地督察,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四是组织全区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对法治督察、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2期,参训288人,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战能力。五是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示范创建活动,完成了100项任务指标填写上报工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审查。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断完善。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9年向市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合法合规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设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项目。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通过清理,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103件。四是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合法性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讲解,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能力。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三项制度”全覆盖,印发梁平区“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把各单位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对全区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形成区级、乡镇(街道)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中,区级权责事项共4659项,乡镇(街道)权责事项60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347项。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基本解决职能重叠、交叉、越位等问题,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培训考试成绩办理执法证件,2019年全区新增、更换办理执法证件366个。
(四)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办理。一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办结26件,其中维持19件、撤销1件、终止3件、驳回3件。二是积极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代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胜诉2件、撤回起诉2件、败诉1件。三是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及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一审开庭行政案件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出庭应诉率91.3%,其中,区政府领导参与出庭应诉2件。
(五)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区34个乡镇(街道、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梁山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二是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达到了全覆盖,推进“12348”重庆法网人民调解系统案件录入工作,确保调处一件,录入一件,人民调解案件全部规范录入“12348”重庆法网人民调解系统。三是搭建好“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平台,与相关单位配合推动“驻信访办调解室”“驻法院调解室”“驻所调解室”的设立;积极推动医疗纠纷等10个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2019年,全区387个调委会2115名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纠纷4314件,调解成功4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8.4%,协议解决金额3502.29万元。全区新增刑释人员684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63名,安置帮教率100%,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全年平均月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9名,2019年期间解除180人。无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
(六)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完成3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5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提供12348热线咨询637次,自助查询平台提供法律查询600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现场接待咨询700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满意率95%以上。二是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紧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19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5件,惠及受援人792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100.47万元;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569人次,建议程序选择566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308份。全年共收卷891个,旁听法律援助案件21件,抽取了140个案件进行回访,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未受到有效投诉、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工作纪律满意率达100%。三是推进公证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拓展服务领域,为民营企业办理公证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到公证处办证的群众,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拓展公证服务民营企业业务领域,为民营企业融资贷款等办理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2019年共办理公证案件1465件,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13件,为23名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或延时服务。四是服务民营企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活动,29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园区行法律服务团,走访调研了解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和法律需求,帮助其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2019年,开展法治宣传进园区活动6场次,为园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35家,排查企业法律风险84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5件,代理诉讼、仲裁案件59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
(七)加大法律服务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完善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机制,修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行法律顾问合同备案制度,便于全面掌握全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情况。今年以来,全区84家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新增公职律师2名,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200条,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25次,参与合作项目洽谈85次,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162件,为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73次,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55件次,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村(社区)依法自治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有序推进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与区法院联合印发我区《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派驻工作人员。今年以来,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案件111件,其中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73件,占审判阶段总案件的65.77%,极大地加强了刑事辩护的援助力度,达到了试点工作的预期;值班律师在区法院提供法律帮助246人次,对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圆满完成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区司法局结合律师代理不尽责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初开始陆续对全区17家法律服务机构和93名法律服务人员进行随机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圆满完成对11个法律服务机构和54名法律服务人员的随机检查任务,重点对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负责人履职、统一收案收费、公示信息、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案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并集中公示,做到检查工作全程留痕。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共计547场次,参与人数达1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万余份,发布宪法主题公益广告约5000余平米。二是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宣传。围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实施“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推进“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活动,组织“老马工作法”培训96场次,覆盖1853人次;深入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活动512场,普及群众共计415000人,发放宣传资料83982份,群众知晓率达63.8%。三是与区委宣传部、相关乡镇共同承办开展“好家风孝雅善·月月谈” 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选取辖区内在孝行、雅行、善行方面的代表,分享他们的孝雅善故事,畅谈所思所悟,邀请律师现场结合三位代表分享的故事,就“孝、雅、善”的内涵讲解孝雅善案例,与群众互动交流,通过律师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今年全区共开展了“好家风孝雅善·月月谈”示范活动近20场。制作完成《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并即将开播。四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抓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全年组织356名领导干部(包括13名市管干部)参加了笔试,363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全区136个单位报名参加网络考试,报名人数为13879人,参考率99.2%,通过率99.93%,参考人员平均成绩为96.4分;全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个别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欠缺,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对照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监督工作不够深入,工作创新方法不多,监督手段较为单一。三是宣传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各部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市级部署开展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区政府行政应诉,部门、乡镇行政应诉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靠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打造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围绕中央、市、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四)持续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积极做好管理模式转变和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工作,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持续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实效,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夯实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持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