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抓紧抓牢巡察整改工作
区司法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整改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区司法局党委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3月14日,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对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党委书记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自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担任7个具体问题整改措施的直接责任领导,多次带头研究解决巡察整改有关具体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科室、事业单位、司法所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坚持标本兼治,精准做实整改。针对反馈意见,区司法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区司法局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司法局党委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讲求整改实效,密切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四)注重举一反三,做好结合文章。区司法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综合分析,推动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治理短板等深层次原因,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促进发展整改”逐级递进、系统推进、彻底整改,形成从问题到对策、到机制、再到治理效能的整改链条,切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落细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区司法局党委坚决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督促乡镇(街道)、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程序。2月以来,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办成立5个督查小组,重点围绕 “行政执法规范性”“基层执法力量、能力水平”等7个方面,对33个乡镇(街道)和32个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24项具体问题。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督促指导。指导乡镇(街道)设置法治审核专岗33个,确定法治审核人员33名。三是启动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积极推进平台一体化、服务专业化、支撑数字化三大工程,努力提升知晓率、覆盖率、满意率。4月以来,对34个司法所的触摸一体机运行情况督促指导26次,解决线路故障、硬件损坏等问题8个。四是扎实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六是强化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村(社区)指导现场纠纷调解和案件录入工作,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录入水平。5月以来,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1600余人次。
2.针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更正和规范相关档案资料,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书面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5月24日,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等文件规定,着重对文书内容错误、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易错问题进行强化培训指导。三是强化社区矫正业务指导。修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底线思维和法纪观念,做到依法、公正、廉洁履职。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月1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1名党委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通过会议的形式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党委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召开梁平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大会,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不断提高全区法律服务队伍风险防范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二)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有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这方面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伙食补助发放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工会会员的管理和监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书面检查。三是强化审核把关,明确发放范围,完善审核流程,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2.针对“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一是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批评教育1人。二是开展“八小时外”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外”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坚决抵制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完善《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考勤管理办法》《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已联系维保单位对大牛智能法律咨询机器人进行全面维修调试,方便群众现场咨询。五是党委书记对撰写述职报告不认真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
3.针对“财务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强化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书面检查。二是及时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形成监督合力。2023年4月至6月联合重庆天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医调中心等2个下属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中央政法转移资金管理,提前谋划,强力推进,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四是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工作,将案件补贴直接发放到调解员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五是组织工会委员学习《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党委书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书面检查。同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二是规范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合同签订的前置审核把关,强化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进一步完善工程验收资料及相关手续并及时归档管理。四是加强质保金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等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三)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制定2023年度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严格落实司法所双重管理制度,强化出勤考核和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三是加强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学党章”专题讲座、《镜鉴》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二是完善签字审核程序。坚持每季度末检查党委会议记录审签情况,及时完善归档。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完善党委会工作规则,指定专人如实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过程,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3.针对“开展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中,直指问题,增加“辣味”,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补充报告相关事项。3月14日,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
4.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基层司法所党支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约谈,并责成书面检查。二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三是规范和严格落实支部换届标准流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资料。四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指导督促工作。各党支部及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并开展交流讨论。五是规范阵地建设,进一步对机关、司法所、事业单位的阵地建设进行排查,及时拆除不规范标识标牌16个。六是由局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就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书面检查。及时督促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完善和修正。七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5月22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全系统党务干部进行党务工作培训。八是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审核把关,注重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抓发展党员各个环节。
5.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就履行选人用人领导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书面检查。二是完善社工招聘流程。研究制定《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工招聘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工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司发〔2020〕24号),持续强化对社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及时调整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开展2023年度执法司法问题自查填报工作,建立并动态管理任职回避人员信息工作台账,规范任职回避工作。五是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题涉及班子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况,有关参会人员及时回避。六是加强政策学习把握,组织班子成员和政工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坚持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动议人选严格把关。七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特种执法执勤车(LED广告宣传车)及时进行维修,并定期检查车况,确保正常使用。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宣传车辆使用率。截至目前,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法治宣传活动5次。三是加强对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常治长效,固化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区司法局党委将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自觉践行“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增强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落地见效;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保持定力、持之以恒,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效应,进一步提炼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形成科学管用的制度机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着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完善治理的契机,加快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党员干部“7个能力”,大力营造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浓厚氛围,激发创造性张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3239706;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行政中心1号楼609室;邮政编码405200。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