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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