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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67150P/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2、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7、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依法治区综合科、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科。单设一个政治处。派出机构34个乡镇司法所。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58名,在职人员52人,离退休28人。同时拥有3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下属事业单位:一是重庆市梁平公证处,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4名,实有3人,离退休1人;二是重庆市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6名,实有6人,离退休1人;三是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3名,实有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公证处、重庆市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22.47万元,支出总计2,42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9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一般性项目经费且无车辆购置费用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2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4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项目经费稍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2.3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1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2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一般性项目经费且无车辆购置费用等。其中:基本支出1,581.95万元,占65.3%;项目支出840.43万元,占3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1年度已经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2.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9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一般性项目经费且无车辆购置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4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项目经费稍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62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等人员支出增加,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制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一般性项目经费且无车辆购置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56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制建设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1年度已经支付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在2021年度已经支付完毕。

2)公共安全支出2,002.63万元,占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6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法制建设经费等,并且物价上涨。

3)教育支出0.61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79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1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72.6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71.3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3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且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7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司法行政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4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市内外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交流、指导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基本没有市级及各区县到我区调研、交流、指导的接待任务,因此基数较小,而2021年我单位接待任务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3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会议项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三个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司法行政业务装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840.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很好,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很好,全面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年初预算数136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75.94万元,执行数为17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经费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进度及使用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产出数量指标:购买了34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二是产出质量指标:全年累计在管社区矫正对象378名,累计解除178名,未发生重新犯罪和重大案件。实现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三是经济效益指标:减少了刑罚执行成本,缓解了监狱压力,有利于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财政资源;四是社会效益指标:有效的预防了犯罪,减少了危害社会和谐不安定因素;五是环境效益指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六是满意度指标:解决被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发现的问题:虽然进行了绩效管理,但是并未形成完整的自评系统,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系统;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检查分析,保证事前、事中、事后对预算绩效的管理到位。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自评总得分

99.9

联系人

柳靖

联系电话

023-53239716

全年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部门决算数)

执行率权重分值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2137.71

2422.46

2422.37

10

99

9.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预期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2.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任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7.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2.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任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7.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分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司法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数量

1

1

4.5

100%

4.5


指标2: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

34

34

4.5

100%

4.5


指标3:支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

300

412

4.5

100%

4.5


指标4:支持人民调解案件数量

2000

3612

4.5

100%

4.5


指标5: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

1

1

4.5

100%

4.5


质量指标

指标1:法律援助率(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数/全市常住人口数)

%

0.1

0.1

4.5

100%

4.5


指标2: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报备,合法合规率达到100%。

%

100

100

4.5

100%

4.5


指标3: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大力开展“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覆盖面达到85%以上。

%

85

92

4.5

100%

4.5


指标4: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

%

95

97.7

4.5

100%

4.5


指标5:审核并向市政府报备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0

100

4.5

100%

4.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引导地方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专款的使用效益,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

95

98

4.5

100%

4.5


指标2:大大降低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

%

0.2

0

4.5

100%

4.5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从群众需求入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用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了部门提供的服务产品与群众的切实需求同频共振的良好环境效应。

%

95

98

4.5

100%

4.5


指标2:强化依法执政,全面开展法律实施监督,加快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正。

%

95

98

4.5

100%

4.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

95

98

4.5

100%

4.5


指标2: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

95

98

4.5

100%

4.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调解对象满意度

%

96

98

4.5

100%

4.5


指标2:法律援助受援对象满意度

%

96

98

4.5

100%

4.5


指标3: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

90

95

4.5

100%

4.5


指标4: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

95

98

4.5

100%

4.5


绩效指标总分



90


90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自评总得分

10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权重分值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136

136

175.9

175.94

175.94

175.94

1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预期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分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购买34名社区矫正工作者服务。

34

34

18

100%

18


质量指标

指标1:实现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

%

0.2

0

18

100%

1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减少刑罚执行成本,缓解监狱压力,有利于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财政资源。

元/个/年

定性

1

1

18

100%

18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有效的预防犯罪,减少危害社会和谐不安定因素。

定性

1

1

18

10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解决被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

95

98

18

100%

18


绩效指标总分



90


9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9716。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22.3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公共安全支出 2,002.6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教育支出 0.61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79
五、事业收入
五、卫生健康支出 72.6
六、经营收入
六、住房保障支出 71.35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2,422.34 本年支出合计 2,422.38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0.13 年末结转和结余 0.09
合计 2,422.47 合计 2,422.47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2,422.34 2,422.3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 9.4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 5





2010308 信访事务 5 5





20132 组织事务 4.4 4.4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4.4 4.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02.59 2,002.59





20402 公安 24.6 24.6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24.6 24.6





20406 司法 1,977.99 1,977.99





2040601 行政运行 984.75 984.7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9.83 89.83





2040605 普法宣传 205 205





2040606 律师管理 42 4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12 112





2040610 社区矫正 175.94 175.94





2040612 法治建设 89.88 89.88





2040613 信息化建设 90 90





2040613 事业运行 164.93 164.93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3.66 23.66





205 教育支出 0.61 0.61





20508 进修及培训 0.61 0.61





2050803 培训支出 0.61 0.6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79 265.7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6.45 226.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4.48 74.4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 2.6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69 82.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6.62 66.62





20808 抚恤 34.58 34.58





2080801 死亡抚恤 34.58 34.58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2.6 7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2.6 7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2.81 62.8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79 9.7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1.35 71.3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1.35 71.3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1.35 71.35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2422.38 1,581.95 840.4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
9.4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
5


2010308 信访事务 5
5


20132 组织事务 4.4
4.4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4.4
4.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02.63 1171.6 831.03


20402 公安 24.6
24.6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24.6
24.6


20406 司法 1,978.03 1171.6 806.43


2040601 行政运行 984.75 984.7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9.91
89.91


2040605 普法宣传 205
205


2040606 律师管理 42
4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12
112


2040610 社区矫正 175.94
175.94


2040612 法制建设 89.88
89.88


2040613 信息化建设 90
90


2040650 事业运行 164.94 164.94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3.61 21.91 1.7


205 教育支出 0.61 0.61



20508 进修及培训 0.61 0.61



2050803 培训支出 0.61 0.6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79 265.7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6.45 226.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4.48 74.4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 2.6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69 82.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6.62 66.62



20808 抚恤 34.58 34.58



2080801 死亡抚恤 34.58 34.58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2.6 7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2.6 7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2.81 62.8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79 9.7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1.35 71.3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1.35 71.3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1.35 71.35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22.3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 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 2002.63 2002.6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教育支出 0.61 0.61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79 265.79



五、卫生健康支出 72.6 72.6

本年收入合计 2422.34 六、住房保障支出 71.35 71.3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1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13 本年支出合计 2422.38 2422.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9 0.0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2422.47 总计 2422.47 2422.47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2,422.38 1,581.95 840.4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4
9.4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
5
2010308 信访事务 5
5
20132 组织事务 4.4
4.4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4.4
4.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02.63 1,171.6 831.03
20402 公安 24.6
24.6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24.6
24.6
20406 司法 1,978.03 1,171.6 806.43
2040601 行政运行 984.75 984.75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9.91
89.91
2040605 普法宣传 205
205
2040606 律师管理 42
42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12
112
2040610 社区矫正 175.94
175.94
2040612 法制建设 89.88
89.88
2040613 信息化建设 90
90
2040650 事业运行 164.94 164.94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3.61 21.91 1.7
205 教育支出 0.61 0.61
20508 进修及培训 0.61 0.61
2050803 培训支出 0.61 0.6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79 265.7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6.45 226.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4.48 74.4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 2.6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69 82.6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6.62 66.62
20808 抚恤 34.58 34.58
2080801 死亡抚恤 34.58 34.58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6 4.7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2.6 7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2.6 7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2.81 62.8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79 9.7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1.35 71.3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1.35 71.3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1.35 71.35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27.2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38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55.3 30201 办公费 4.28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311.86 30202 印刷费 11.7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260.49 30205 水费 1.5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6 伙食补助费 36.22 30206 电费 5.97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7 绩效工资 96.99 30207 邮电费 1.44 31006 大型修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2.69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66.62 30211 差旅费 31.21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7.52 30215 会议费 0.6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76 30216 培训费 3.68


30113 住房公积金 71.35 30217 公务接待费 2.93


30114 医疗费 9.28 30226 劳务费 12.5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4.1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9.3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


30304 抚恤金 34.58





30305 生活补助 78.96





30307 医疗费补助 5.8





人员经费合计 1446.57 公用经费合计 135.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为空。


机构运行信息表




公开09表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104
(一)支出合计 20 11.23 (一)行政单位 104
1.因公出国(境)费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 8.3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车辆数合计(辆) 7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8.3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3.公务接待费 5 2.93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1)国内接待费
2.93 3.机要通信用车
其中:外事接待费

4.应急保障用车 1
(2)国(境)外接待费

5.执法执勤用车 3
(二)相关统计数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7.离退休干部用车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8.其他用车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7 (三)单价100万(含)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25 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67.96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295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8.76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2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7.96
二、会议费
0.69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7.96
三、培训费
4.32

备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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