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09467150P/2020-000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9-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
2、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査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依法治区综合科、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科。单设一个政治处。派出机构34个乡镇司法所。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58名,在职人员55人,离退休24人。同时拥有3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下属事业单位:一是重庆市梁平公证处,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4名,实有2人;二是重庆市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6名,实有6人;三是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它是隶属于司法局的一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2名,实有1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公证处、重庆市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3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92.59万元,支出总计1992.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09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8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08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3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76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人员支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45.13万元,占68.25%;项目支出625.83万元,占31.7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91.5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8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08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2.60万元,增长70.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等人员支出增加,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76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97万元,增长68.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91.5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679.95万元,占85.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40万元,增长83.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同时年中追加安排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普法宣传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等,并且物价上涨。
(2)教育支出0.3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97万元,占9.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7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健康休养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01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住房保障支出49.65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同时增加了平时考核、公务交通补贴等项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6万元,增长45.09%,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新购入一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9万元用于普法宣传,增大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84万元,增长95.48%,主要原因是新购入一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9万元用于普法宣传,增大了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购入一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9万元用于普法宣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购入一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9万元用于普法宣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市内外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交流、指导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7万元,下降79.7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75元,车均购置费2.11万元,车均维护费1.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0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三个下属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99.83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年初预算150万元,执行数599.83万元,完成预算的399.89%,项目资金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办案装备经费、聘用人员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等。
主要产出和效果:所有项目经费均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进度及使用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进行了绩效管理,但是并未形成完整的自评系统,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系统;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检查分析,保证事前、事中、事后对预算绩效的管理到位。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239716。
附件2 |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981.30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679.95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二、教育支出 | 0.38 | |
三、事业收入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3.97 | |
四、经营收入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7.01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49.65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1,981.30 | 本年支出合计 | 1,970.9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1.63 |
合计 | 1,992.59 | 合计 | 1,992.59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1,981.30 | 1,981.3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90.29 | 1,690.29 | |||||
20406 | 司法 | 1,690.29 | 1,690.29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921.32 | 921.3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351.00 | 351.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55.00 | 155.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26.00 | 26.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03.00 | 10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113.66 | 113.66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0.31 | 20.31 | |||||
205 | 教育支出 | 0.38 | 0.38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38 | 0.38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38 | 0.3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3.97 | 183.9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2.73 | 152.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2.58 | 82.5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3.03 | 33.03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7.12 | 37.12 | |||||
20808 | 抚恤 | 27.10 | 27.1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7.10 | 27.1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7.01 | 57.0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7.01 | 57.0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54 | 50.5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47 | 6.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65 | 49.65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1,970.96 | 1,345.13 | 625.8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79.95 | 1,054.12 | 625.83 | |||
20406 | 司法 | 1,679.95 | 1,054.12 | 625.83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921.32 | 921.3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341.83 | 341.83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55.00 | 155.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26.00 | 26.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03.00 | 10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113.66 | 113.66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9.14 | 19.14 | ||||
205 | 教育支出 | 0.38 | 0.38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38 | 0.38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38 | 0.3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3.97 | 183.9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2.73 | 152.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2.58 | 82.5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3.03 | 33.03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7.12 | 37.12 | ||||
20808 | 抚恤 | 27.10 | 27.1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7.10 | 27.1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7.01 | 57.0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7.01 | 57.0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54 | 50.5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47 | 6.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65 | 49.65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981.30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679.95 | 1,679.9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教育支出 | 0.38 | 0.38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3.97 | 183.97 |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7.01 | 57.01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49.65 | 49.65 | |||
本年收入合计 | 1,981.30 | 本年支出合计 | 1,970.96 | 1,970.96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1.29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1.63 | 21.63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29 | 基本支出结转 | 1.71 | 1.7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19.92 | 19.92 | ||
总计 | 1,992.59 | 总计 | 1,992.59 | 1,992.59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1,970.96 | 1,345.13 | 625.8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79.95 | 1,054.12 | 625.83 |
20406 | 司法 | 1,679.95 | 1,054.12 | 625.83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921.32 | 921.3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341.83 | 341.83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55.00 | 155.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26.00 | 26.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103.00 | 103.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113.66 | 113.66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9.14 | 19.14 | |
205 | 教育支出 | 0.38 | 0.38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0.38 | 0.38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0.38 | 0.3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3.97 | 183.9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2.73 | 152.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2.58 | 82.5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3.03 | 33.03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7.12 | 37.12 | |
20808 | 抚恤 | 27.10 | 27.1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7.10 | 27.1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4 | 4.14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7.01 | 57.0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7.01 | 57.0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0.54 | 50.5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6.47 | 6.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65 | 49.6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9.65 | 49.65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345.13 | 1230.38 | 114.7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66.16 | 1166.1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27.95 | 227.9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01.51 | 401.51 | |
30103 | 奖金 | 265.49 | 265.49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4.54 | 4.54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0.26 | 40.2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2.58 | 82.58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3.03 | 33.03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7.01 | 57.01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14 | 4.14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9.65 | 49.6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4.22 | 64.22 | |
30304 | 抚恤金 | 27.10 | 27.1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7.12 | 37.1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4.75 | 114.75 | |
30201 | 办公费 | 11.66 | 11.66 | |
30202 | 印刷费 | 11.75 | 11.75 | |
30205 | 水费 | 1.50 | 1.50 | |
30206 | 电费 | 1.50 | 1.50 | |
30207 | 邮电费 | 10.64 | 10.64 | |
30211 | 差旅费 | 22.34 | 22.34 | |
30215 | 会议费 | 0.04 | 0.04 | |
30216 | 培训费 | 1.58 | 1.58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43 | 2.43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0 | 5.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6.31 | 46.31 | |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
公开08表 | ||||
公开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82.50 |
(一)支出合计 | 32.00 | 32.43 | (一)行政单位 | 82.50 |
1.因公出国(境)费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0.00 | 30.00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19.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11.00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9 |
3.公务接待费 | 12.00 | 2.43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
(1)国内接待费 | 12.00 | 2.43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3.机要通信用车 | |||
(2)国(境)外接待费 | 4.应急保障用车 | 1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5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3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1 | 8.其他用车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9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30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400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
备注:年初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