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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及后处置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梁平区市场监管局在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梁平区市场监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四)平台建设。2021年在梁平区政府网站区市场监管局专属网页增设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标准目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保每条政府信息审批流程清晰,来源可查明,责任可倒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4

行政强制

1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发布《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理清各科室职责,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内容,并抓好落实。二是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度和掌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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