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3-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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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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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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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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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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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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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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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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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3-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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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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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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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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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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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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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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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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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3)202号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东风村卫生室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东风村卫生室 |
PDY7009725001551206001 |
曾必华 |
当事人未严格执行《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2月11日印发)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所指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
2023/12/11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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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8443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261561
行政处罚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