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
政策类型 |
政策出处(文件名称及文号) |
适用范围 |
申报条件 |
承办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 |
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
渝财教〔2022〕64号 |
普惠性幼儿园 |
1.经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园许可证件齐全,依法办园且年检合格。
2.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有保证,农村地区(含依托农村小学改建和增设的附属幼儿园)办园水平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渝教基〔2010〕1号)规定的三级幼儿园标准及以上,城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办园水平达到二级幼儿园标准及以上。
3.保教人员原则上按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要求配置。
4.收费合理,面向大众定价,保教费认定标准不超过一级幼儿园标准,其中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等局部城区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认定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最高不超过50%。各区县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幼儿园保教费平均价位、办园成本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具体认定标准,经区县(自治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后执行。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违反财政财务政策、规章的行为发生。
5.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
6.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教职工购买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7.近年无违规办园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区教委 |
王明亮 |
023-5323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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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梁平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 |
奖励资助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梁平市监〔2020〕39号) |
专利资助奖励对象为本区自主研发的专利权人。 |
1、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新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并缴纳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经申请、评审和公示通过后予以一次性资助。2、专利权人为获得授权1年以上的自有有效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缴纳3年年费的,全额资助其实际所缴年费。3、对企业新获得授权的国际专利(PCT),经申请、评审和公示通过后予以一次性资助。4、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首次获得“贯标”认证证书的企业,经申请、评审和公示通过后予以一次性奖励3万元。5、对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经申请、评审和公示通过后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6、对企业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每件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每件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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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
肖瑶 |
023-5325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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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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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扶持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1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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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农业、文化旅游类、外资项目等 |
符合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企业原则上按年度向项目引进单位申报(有规定时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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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投资局 |
黄秋森 |
023-53336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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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
金融支持政策 |
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 |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
认定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及其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周晓廷 |
023-5322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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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市、挂牌企业奖补 |
金融 |
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梁平国资发〔2023〕18号) |
适用符合区级财政奖补条件的企业。 |
企业已经或正在推进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以及开展资本市场再融资等工作。 |
区国资委 |
周伟 |
023-5325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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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点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
金融 |
重庆市梁平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 市梁平区 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重点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金融发〔2022〕1号) |
经区政府审定的因不能满足正常的抵押担保条件又急需流动资金贷款的梁平区重点企业。 |
梁平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
区金融工作办 |
周伟 |
023-53251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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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育发展建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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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住建发〔2020〕95号 |
本区建筑企业 |
对本区新办或招商引进建筑总承包企业,在我区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陈升华 |
023-5322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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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鼓励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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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住建发〔2020〕95号 |
本区建筑企业 |
对注册地在梁平区域内的总承包资质企业,资质等级由一级升特级、二级晋升一级、三级晋升二级的,升级成功后一年内在我区达到一定条件的。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陈升华 |
023-5322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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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企业创优评优奖励 |
资金奖励 |
梁平住建发〔2020〕95号 |
本区建筑企业 |
对区内企业承建项目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以及其他相同于此级奖项的,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巴渝杯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奖励30万元;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国优(部优)工程的奖30万元,对获市优工程的奖20万元,助推区内建筑业企业提升能力水平。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陈升华 |
023-5322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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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税收优惠 |
税收优惠 |
重庆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渝财规(2023)7号) |
退役士兵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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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3222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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