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察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反映商品服务状况、消费维权情况和消费者意见,实施社会监督;
3.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就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委托鉴定部门鉴定;或者提出意见转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处理,必要时可公布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4.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向各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措施;要求经营者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5.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6.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7.对损害或者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经营者配合调查,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并约谈经营者;
8.接受委托组织消费者参与或者派员参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商品等价格听证会或其它听证事项;
9.通过大众传媒,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表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单位构成
内设1个机构:消委办。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22.4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2.4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22.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4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6万元,比2023年减少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减少19.77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4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89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由上级部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由上级部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由上级部门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奕宏 联系方式:023-5325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