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71号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初级中学涉嫌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初级中学 |
12500228451828923H |
陈秀万 |
2024年9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食堂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有效期至“2024年9月9日”,当事人在2024年9月18日开始在为学生供餐。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作为案源登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2024年10月16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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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72号 |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中心小学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中心小学 |
125002284518286671 |
石思念 |
2024年9月19日,重庆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旭明、陈杰、王森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铁门村8组的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中心小学食堂的库房保管室冰柜内存在三袋碎猪肉,其中一袋碎猪肉肉品颜色呈暗褐色,感官形状明显异常。建议进行案源登记。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2024年10月16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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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75号 |
李之学中医综合诊所涉嫌使用劣药、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李之学中医综合诊所 |
PDY911250015517D2222 |
李之学 |
2024年9月11日,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当事人负责人的陪同下,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西城路73号的李之学中医综合诊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葡萄糖注射液”7盒、“依诺沙星乳膏”1盒、“盐酸洛哌丁胺胶囊”1盒等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发现“一次性使用鼻氧管”1袋、“湿敷镇痛贴”2盒、“海马追风贴”2盒等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本局依法对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劣药、和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建议进行案源登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2024年10月18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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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78号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福和村鹅拱分室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福和村鹅拱分室 |
PDY90893350015512D6001 |
黄明祥 |
2024年9月3日8时50分起,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当事人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福和村鹅拱分室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福和社区4组的诊疗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进门正对面药柜下部右侧发现非吸收性外科缝线1袋,在进门右侧文件柜上部发现一袋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均已超过失效日期。经请示局分管领导获得准许,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超过失效日期的医疗器械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议作为案源信息予以登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
2024年10月18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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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82号 |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护城村卫生室涉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护城村卫生室 |
PDY70429550015512D6001 |
谢光铃 |
2024年8月16日,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护城社区1组的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护城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第二个门市进门正对的药品柜上放置有一急救箱,执法人员现场打开急救箱,在急救箱顶层左侧药品格发现1板“去乙酰毛花苷针”,贴有“乙酰毛花苷针 2mx0.4mgx2支 2022/01/12”等信息。当事人现场负责人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将上述1板“去乙酰毛花苷针”打开,发现“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2支,2支“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均贴有“西地兰®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538 产品批号:190102 有效期至:2022.01.12 2ml:04mg 倍特药业”等信息。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进行案源登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2024年10月21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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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283号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沙井村卫生室涉嫌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沙井村卫生室 |
PDY70308150015512D6001 |
屈超芬 |
2024年7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蒋锐、王也依法对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沙井村4组的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当事人药品储放柜内检查到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用外科口罩共10只和医用脱脂棉8片,当事人仍放置在卫生室药品储放柜内待使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议作为案源登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2024年10月21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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