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结果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4-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5-1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4〕106号 重庆市梁平区梦想幼儿园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案 重庆市梁平区梦想幼儿园 52500155MJP586886H 邓亚东 2024年3月11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灶台旁边的不锈钢调料台上有待使用的“老干妈牌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其外包装显示有“产品名称:风味豆豉油制辣椒”、“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227310269”、“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见瓶盖(2022.04.22)”、“生产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信息,该“老干妈牌风味豆豉油制辣椒”已超过保质期且已开封使用;当事人食堂库房待使用的白糖未与墙面保持适当的距离;食品留样柜未落实双人双锁管理,食品留样记录未登记2024年3月6日的食品销毁记录。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要求贮存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于2024年3月12日进行案源登记,同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取证,现已调查终结。 罚款、没收涉案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024/05/13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