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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3-002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0-8)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0-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3)158号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万河分室(医疗机构)使用劣药案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万河分室 PDY90792250015512D6001 肖军 2023年6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牛头村3组的当事人执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在当事人问诊台背后的药柜和治疗室玻璃药柜中待使用的“西地碘含片”、“青霉素V钾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聚肌胞注射液”均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对上述涉案的“西地碘含片”2盒、“青霉素V钾片”、1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1盒、“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7盒、“聚肌胞注射液”1盒依法扣押。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2023/10/08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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