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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2-001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9-1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2)332号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凉水村福德分室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凉水村福德分室 PDY90790650015512D6001 谭云波 2022年5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诊疗场所内货柜货架上除已经给患者使用了的以外,仍存放有超过使用期的“Linkfar?连发”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1盒(50支/盒)及68支(生产日期:20180425;使用期限:三年),且已超过使用期限13个月。执法人员当即对超过使用期限的“Linkfar?连发”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1盒(50支/盒)及68支(散装)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罚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2022/9/19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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