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镇2022年绿色家庭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生态优先当示范、绿色发展当标杆”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22〕1号)和区妇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梁平区2022年绿色家庭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梁平妇发〔2020〕4号),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要求,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石安镇2022年绿色家庭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10月,力争全镇60%以上的家庭达到绿色家庭创建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家庭绿色环保意识,营造倡导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1.依托媒体开展绿色生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全媒体、融媒体等宣传平台,通过刊播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宣传绿色家庭典型,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基层。
2.依托村社开展绿色生活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设施, 通过制作展板、张贴标语、发放家庭绿色环保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等方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保理念,普及绿色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知识,宣传绿色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引导更多的家庭学习身边典型、争创绿色家庭。
3.依托基地开展绿色生活宣传。通过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家长学校、家校社共育平台等多种沟通渠道,向家长传播绿色环保相关知识,引导家长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日常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勤劳简朴、低碳环保的良好生活习惯。
(二)面向家庭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倡导家庭践行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开展“绿色理念我倡导”活动。组织生态建设专家、巾帼志愿者、绿色家庭代表、讲师团讲师等,进村入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吃得文明、移风易俗等主题宣传,宣讲绿色家庭创建标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树立健康意识和理念,自觉养成清洁卫生习惯和绿色文明健康方式。开展园艺知识培训、绿色生活分享、“绿色小课堂”环保知识讲座、旧物改造等绿色实践活动,提高家庭绿色环保意识。
2.开展“绿色家园我扮靓”活动。开展“净化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动员广大妇女及家庭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阳台庭院环境整治,参与“最美阳台”“最美庭院”创评活动,净化、绿化、美化阳台庭院,以整洁优美的居家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积极参与公共空间治理,自觉摒弃在河湖库洗衣物、倒垃圾等污染水系的不良生活习惯,主动参与“三清一改”行动和“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助力家园整洁亮丽。积极推行运用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通过晒成果、比创建、兑积分等形式,常态长效激励妇女及家庭成员增强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开展“绿色行动我参与”活动。以“巾帼志愿服务”为抓手,动员机关干部、巾帼志愿者、先进典型妇女等,在春节、“三八”等节日节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村入户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推动形成全民关心、各界参与的良好局面。开展“巾帼护河·共建生态家园”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妇女组成巾帼志愿护河队,积极参与“爱河、护河、美河”活动。开展“共建美丽家园·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发动妇女家庭、巾帼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乡村绿化,共筑长江生态屏障。开展垃圾分类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动员和引导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宣传者、推动者。
三、实施步骤
(一)深入宣传阶段(2022年3-6月)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面推进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绿色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可将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作等为先行示范类推进。
2.召开工作推进布置会。结合实际召开工作推进布置会,组织相关办所干部,村(社区)干部、妇联干部、村居代表等进行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打卡推进,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开展全覆盖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各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将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区妇联统一印制一批绿色家庭宣传资料,分发到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村(社区)要抓住春节、“三八”节、赶场天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志愿者进家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掀起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热潮,确保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家家知晓、户户争创。
(二)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6-9月)
1.丰富实践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园艺知识培训、巾帼护河、义务植树、移风易俗等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广大家庭践行绿色生活,让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成为广大家庭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除区妇联组织开展的绿色家庭创建示范活动外,乡镇组织、策划、实施相应的示范活动,并督促指导每个村(社区)至少开展垃圾分类、义务植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移风易俗等绿色生活主题实践活动各1场。
2.入户指导推进。实行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妇联干部、小组长等分片联户制度,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垃圾分类等工作,对照绿色家庭创建标准,9月底前到每家每户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一户一档建立工作档案(详见附件1、2)及工作台账,适时公示。
3.典型示范引领。对达到创建要求的家庭,可从居家环境整洁、阳台庭院美化、积极从事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弘扬文明乡风等方面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最美阳台”“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孝善典型等,并通过发文通报表扬、授予奖牌、悬挂流动红旗、奖励积分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鼓励,切实增强群众的荣誉感,提高参与创评的积极性。
(三)验收整改阶段(2022年10月)
乡镇组织人员成立检查指导组,到各村(社区)对绿色家庭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随机抽查。区妇联将联合相关单位采用实地走访、调研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同时,采用现场会、实地观摩等形式,积极推广各村(社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将绿色家庭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建好工作台账。各村(社区)按照一户一档案建立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底前将本村(社区)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镇妇联(详见附件3)。
附件:1.梁平区城镇绿色家庭创建评审表
2.梁平区农村绿色家庭创建评审表
3.梁平区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梁平区城镇绿色家庭创建评审表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石安镇XXX村(社区)XXX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是否达标 |
生态文明素养 |
1 |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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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了解生态环保热点,关心生态环境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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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情况,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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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庭成员热心公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节能环保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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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庭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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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资源 |
6 |
节约用水,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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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节约用电,设定适宜的空调温度,减少各类家用电器待机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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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家庭成员相互提醒监督,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出就餐,没有浪费粮食的现象,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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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庭成员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能够做到正确分类投放,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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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消费 |
10 |
购买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善于旧物改造和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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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能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电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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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的坐(蹲)便器、水嘴、淋浴器、花洒、洗衣机等生活用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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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购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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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购买、食用、使用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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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绿色出行 |
15 |
优先选择步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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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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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生活环境 |
17 |
居家环境整洁,室外无乱挂乱扔、违规搭建和乱堆放杂物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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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积极在屋内及阳台养绿护绿,美化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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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标项合计:(条);是否达标:。 |
(注: 城镇家庭做到以上标准的 8—9 条可视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检查人员: 时间:
附件2
梁平区农村绿色家庭创建评审表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石安镇XXX村(社区)XX组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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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素养 |
1 |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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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庭成员注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生态文明和节能环保知识,了解生态环保热点,关心生态环境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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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破坏环境的情况,主动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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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庭成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绿色家庭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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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庭成员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家庭风尚;积极倡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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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资源 |
6 |
节约用水,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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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节约用电,设定适宜的空调温度,减少各类家用电器待机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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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种养殖时减少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农药、化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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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减少垃圾产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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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沼气池或使用太阳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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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绿色消费 |
11 |
购买和使用获得节能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等家电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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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购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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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购买、食用、使用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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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绿色出行 |
14 |
优先选择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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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购车时优先考虑小排量型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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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生活环境 |
16 |
屋内外及庭院整洁有序,无杂物堆放,无异味;家畜家禽圈养,不影响公共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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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成卫生厕所建设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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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积极在房前屋后及庭院种植花草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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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标项合计:(条);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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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农村家庭做到以上标准的 7—8 条可视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检查人员: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