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65799160/2023-00051 | [ 发文字号 ] | 石安府发〔2023〕5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石安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5 |
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安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安镇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相关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将《2024年度石安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石安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现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区域、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辖区安全监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确保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重点内容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职权或授权及时处理,及时向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属各办、所、中心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属各责任办、所、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每年12月20日前形成评估报告报镇应急办备案。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附件:1.2024年度石安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石安镇道安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石安镇消安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石安镇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度石安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2024年度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
7.2024年度石安镇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
8.2024年石安镇党政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2024年石安镇财政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石安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一步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分别是:易良峰、周平、金灿、谢光婷。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100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00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9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272天;病假、事假28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5天;参加党群活动12天。
四、主要内容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1.监督检查的原则
对全镇26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每个零售网点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石安与忠县、万州边界地带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日常检查基础上,再进行随机检查。
2.监督检查的重点
重点检查对象:将边界的零售点或者销售量较大的零售点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重点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内;
(2)门市是否存在火源,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门市内是否使用明刀明闸(插座),电器线路是否裸露,是否安装防爆灯具及防爆开关(防爆灯具设置防护罩);
(4)烟花爆竹是否入柜,专柜与其他柜台是否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5)零售经营者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
(6)零售经营者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是否销售违禁产品;
(7)零售经营者是否在合法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是否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8)零售经营者是否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9)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是否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10)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是否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1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化学品
1.监督检查的原则
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使用、运输企业,日常检查全年不得少于4次,重点时段再随机进行抽查。
2.监督检查的重点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加油站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6)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7)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8)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0)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1)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已关停煤矿及非煤矿山
1.已关停的非煤矿矿山
(1)原开采区域是否出现垮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安全生产打非检查
检查排查辖区有无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的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综合督查检查
主要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认真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专项检查
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石安镇应急办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检查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26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
烟花爆竹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 |
应急办 |
易彬 |
日常监管 |
陶于淑、吴世伍、陈海清、罗洪斌、魏发红、屈德君、罗晓斌等烟花爆竹零售点 |
不定 |
1月、2月、12月 |
应急办 |
易彬 |
随机抽查 | ||
2 |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每季度1次 |
2月、5月、8月、10月 |
应急办 |
易彬 |
日常监管 |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加油站 |
不定 |
7月、8月 |
应急办 |
易彬 |
随机检查 |
附件2
石安镇道安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辖区农村道路机动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维护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实现零事故零死亡。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易良峰、周平、金灿、谢光婷。
具体执法计划工作安排在附件中进行明确。
三、责任领导
副镇长易彬
四、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100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600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9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272天;病假、事假28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5天;参加党群活动12天。
五、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每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每季度联合福禄公巡大队、福禄交通执法大队及石安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时段、节假日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每月检查2个村(社区)农村劝导站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重点
主要以农村道路上的客车、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电瓶车等为重点。
(三)检查的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是农村地区客车、面包车超员及非法运营,低速货车、拖拉机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电瓶车载人及不戴安全头盔及无证无牌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具体安排
按照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接监管的农村道路进行检查。
石安镇道安办2023年度交通劝导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各村(居)公路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1 |
龙湾社区农村道路 |
每周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村(居)农村道路进行检查 |
镇道安办 |
易彬 |
2 |
荷叶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3 |
莲花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4 |
南溪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5 |
牌楼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6 |
龙坪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7 |
骆马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8 |
联丰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9 |
里程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
10 |
翟溪村农村道路 |
镇道安办 |
易彬 |
附件3
2024年度石安镇消安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辖区消防工作的安全监管,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秩序良好。
二、人员及分工
镇消防办工作人员分别是:易良峰、莫洪军、李林。
镇消安办根据实际工作对辖区内消防监管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单位按照行业领域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
三、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每季度对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一次,每半年对村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
(二)检查的内容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应急物资是否齐备,电线线路是否老化、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警示标识是否齐全。
附件4
2024年度石安镇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以电力、全镇天然气、民爆及液化气石油气、醇基燃料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深化重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弥补工作中的突出短板,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整治重大隐患,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确保全镇经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经信系统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分别是:王菠、冉建桥、尹季雨
三、工作日测算
(一)法定工作日: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2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78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91天。病假、事假共计21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1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2天。
四、主要内容
(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1.入户安全检查开展情况以及安全用气知识宣传落实的情况,重点突出老旧小区以及餐饮及特殊用气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入户安全检查;
2.检查管道的日常安全运行维护情况,抽查供气设施(调压器、阀井)的安全运行及巡检维护情况;
3.“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以及应急救援准备、应急值守落实情况。
(二)电力、通信企业
1.电力、通信线路安全巡查落实情况;
2.“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突出重点线路附近的三方施工以及高山、低谷、河边等易发自然灾害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
3.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值守情况;登高以及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规范操作落实情况。
(三)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
1.充装站储存罐体和充装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对特种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严查气瓶违规充装,违规摆放、超量存储、未按期检测、不按规定报废、超量运输和无资质运输的行为。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粉尘消防。重点检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通风除尘系统设置及粉尘清扫情况;防火消防措施和电气安全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五)在建工程
1.重点检查对象。全镇各类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2.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4)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设备
(6)施工作业人员正是否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是否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
(8)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是否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规范
(12)模板支撑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临时用电是否安全
(14)其它危及施工安全的隐患。
石安镇经发办2024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琪奎然气管道 |
全年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姜华 |
日常监管 |
2 |
华邦天然气管道 |
全年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姜华 | |
3 |
加油站 |
全年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姜华 |
日常监管 |
4 |
全镇工贸企业 |
全年2次 |
每半年一次 |
经发办 |
姜华 | |
5 |
在建工程 |
随机 |
不定 |
经发办 |
姜华 |
随机抽查 |
附件5
2024年度石安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建筑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高处坠落、脚手架搭设、模板搭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零事故零死亡。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分别是: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余游、旷建章、熊朝廷。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8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4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40天。病假、事假共计21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4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对辖区内建房领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检查时间:2024年1月-12月,每月检查3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全镇各村(居)民建房及各类工程建房进行执法检查、有限空间作业。
2.重点检查内容。
建房及各类工程建房:
(1)是否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4)有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设备
(6)施工作业人员正是否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是否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
(8)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是否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规范
(12)模板支撑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临时用电是否安全
(14)其它危及施工安全的隐患。
有限空间作业:
重点检查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设置情况,突出存在危险有限空间的辨识和应急救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以及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的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全镇各村(居)民建房及各类工程建房 |
建筑领域 |
每月检查3次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
陈凤琴 |
日常监管 |
2 |
有限空间作业 |
有限空间作业 |
每季度2次 |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
陈凤琴 |
日常监管 |
附件6
2024年度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日常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结合春播秋收开展耕作农机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变形拖拉结合区变形拖拉机“清零”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查清理;
沼气安全:按照要求督促村(居)每年组织2次沼气安全拉网式排查。
森林防火:每月开展1次检查巡查;重点节假日(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高温汛期)加大检查巡查频率。
月份 |
监督检查巡查检查单位 |
行业领域 |
检查频率 |
责任 单位 |
责任领导 |
1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2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3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4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5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6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7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8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9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10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11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12 |
全镇各村(社区) |
森林防火 |
每月1次 |
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附件7
2024年石安镇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文化、旅游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主要对文化市场、农体工程、旅游景点、农家书屋及文物保护的检查和巡查。
二、人员及分工
从事文化旅游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分别是:分管领导李万伟;工作人员:高宝宏、莫坤丙。
三、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0天=750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6天。
(三)非行政执法工作日:71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627天。病假、事假共计21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6天。
四、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对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时间:2024年1月-12月。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重点检查对象。全镇各村(居)农家书屋、农体工程、文物。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检查频率 |
检查时间 |
责任 单位 |
责任分管领导 |
检查方式 |
1 |
体育健身器材、农体工程 |
体育器材 |
全年4次 |
每季度1次 |
文化服务中心 |
李万伟 |
日常监管 |
2 |
文物安全检查 |
文物保护 |
全年12次 |
每月1次 |
文化服务中心 |
李万伟 |
日常监管 |
3 |
农家书屋检查 |
免费开放 |
全年4次 |
每季度1次 |
文化服务中心 |
李万伟 | |
4 |
扫黄打非安全检查 |
扫黄打非 |
全年12次 |
每月一次 |
文化服务中心 |
李万伟 |
附件8
2024年石安镇党政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日常检查:镇政府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安全,食堂的水电气安全,以及场所中的设施设备安全,公车的保养及维护安全是否到位,由镇党政办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镇政府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水电气安全;场所中的设施设备安全。 |
每季1次 |
镇党政办 |
姚平川 |
|
2 |
镇政府公车安全管理、安全驾驶、年审、保险。 |
每季1次 |
镇党政办 |
姚平川 |
附件9
2024年石安镇财政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日常检查:对各种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由镇财政办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投入经费审计;公车的安全投入审计。 |
每季度1次 |
镇财政办 |
姜华 |
石安镇党政办 2023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