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65799160/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石安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石安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索引号 | 115002287365799160/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石安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石安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石安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实现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区域、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要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辖区安全监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确保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重点内容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职权或授权及时处理,及时向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办、所、中心、大队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属各责任办(大队、中心等)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每年12月20日前形成评估报告报镇应急办备案。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1.镇政府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安全,食堂的水电气安全,以及场所中的设施设备安全,公车的保养及维护安全是否到位,由镇党政办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2.对各种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由镇财政办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安办负责每旬检查2-3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
4.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点24家,由应急办负责每季度检查1次;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从重从严处理。
5.对镇内工商贸企业等安全情况,由镇应急办、经发办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6.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监管,由镇应急办和石安派出所负责每季度1次检查。
7.燃气管道日常安全工作,由镇经发办负责每月1次检查。
8.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由镇应急办、石安派出所负责每月1次排查,镇经发办负责整改。
9.对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应急办、经发办负责每季巡查、检查1次。
10.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监管,在6-9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每周检查1次,在清明节、庙会日、高温天气、春节期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定专人监督管理。
11.建筑施工日常安全监管,由镇规建环保办每月巡查、检查1次。
12.辖区的体育设施、文物建筑安全,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每月检查1次。
13.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由各学校负责每月检查1次。
14.敬老院安全监管工作,由镇民政和社事办负责每月检查1次。
15.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每月上路检查农用车安全3次,农忙季节检查农用机械安全。
16.水利设施以及山坪塘、水库等由镇经发办、水管站负责组织实施。
17.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户的禽、畜肉安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每月检查1家。
18.地质灾害、非法开采安全监管工作,由规资所负责每月巡查、检查1次,在汛期增加检查频次。
19.农村用电安全,由福禄供电所组织不定期巡查检查。
(四)专项现场抽查
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执法抽查,具体抽查方案由镇安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对1家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液化气)经营单位各抽查1次。抽查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2.对1家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情况抽查1次。抽查时间:2022年6月至12月。
3.对2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每半抽查1家。抽查时间:2022年1-12月。
4.对在建的建筑工地(农村建房、项目建设)每月抽查1次。
(五)执法检查的内容
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区应急局专家对镇应急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培训时间:2022年3—5月。
(二)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培训工作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品、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2022年6月-12月。
七、综合监管事项
(一)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管职责及镇政府指定的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核实、查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并实施处罚。
对全镇24家烟花爆竹零售经销户、1家液化气零售户普查一次,实行一对一监管。
(二)牵头或参与节假日,以及镇党委、镇政府、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及对重大隐患、突发事件的查处。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负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办、所、中心、大队,镇属单位、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工作,将其列入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办、所、中心、大队,镇属单位、驻镇单位要搞好计划执法与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计划执法重在落实主动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一要担负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实施计划执法检查不改变事故统计和目标考核口径。二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计划执法和属地监管的信息通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严格对执法人员的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办、大队、中心、镇属单位、驻镇单位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及法律规则的要求严格监管执法。既要严格行政许可,又要严格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既要检查不符合安全法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的违法违章行为,又要严格检查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规程的违法违章行为,还要严格检查企业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责任等的违法违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该限期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应采取强制措施,该立案查处的应立案查处。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大队,镇属单位、驻镇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属地管理”原则,履行职责,各村(社区)将每月的安全隐患排查表交到镇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同时落实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完成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九、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12月20日前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镇应急办付雅双处。
附件1.石安镇党政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石安镇财政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3.石安镇应急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4.石安镇经发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5.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6.石安镇规建环办2022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7.石安镇文化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8.石安镇民政和社会事务保障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表
9.石安镇镇属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石安镇党政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镇政府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水电气安全;场所中的设施设备安全。 |
每季1次 |
镇党政办 |
姜华 |
|
2 |
镇政府公车安全管理、安全驾驶、年审、保险。 |
每季1次 |
镇党政办 |
姜华 |
附件2
石安镇财政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各项项目工程的安全投入经费审计;公车的安全投入审计。 |
每季度1次 |
镇财政办 |
姜华 |
附件3
石安镇应急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农村道路路检路查、宣传、劝导、纠违 |
每旬2-3次 |
镇应急办 |
易彬 |
主要领导每旬1次,分管领导每旬2-3次 |
2 |
24家烟花爆竹安全、1家液化气销售点 |
每季度1次 |
镇应急办 |
易彬 |
每季度抽查1家 |
3 |
消防安全(学校、企业、超市、三合一场所、敬老院等) |
每季度1次 |
镇应急办 |
易彬 |
|
4 |
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 |
每月1次 |
镇应急办 |
易彬 |
镇经发办、石安派出所 |
5 |
非煤矿山(石安建材) |
每半年1次 |
镇应急办 |
易彬 |
|
6 |
各地质灾害点(10处) |
每半年1次 |
镇规建办 |
易彬 |
|
7 |
各食品药品经营 |
每半年1次 |
市场监管所 |
易彬 |
附件4
石安镇经发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燃气管道隐患排查 |
每月1次 |
镇经发办、华邦燃气 |
姚平川 |
|
2 |
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及整改、整治、公路建设 |
每月1次 |
镇经发办 |
姚平川 |
排查:石安派出所 、道安办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天然气、液化气、加油站) |
每季1次 |
镇经发办 |
姚平川 |
|
4 |
工商贸企业 |
每季度1次 |
镇经发办 |
姚平川 |
市场监管所 |
附件5
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森林防火、各村(社区)、组森林区域及边缘 |
6-9月每周检查1次;清明节、庙会日、高温天气、春节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其余每月1次。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
2 |
农机安全 |
每季4次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农忙季节检查农用机械安全 |
3 |
农产品质量;禽畜肉安全 |
每月1家 |
镇农业服务中心 |
姜华 |
附件6
石安镇规建环办2022年建筑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设施项目工程 |
每月1次 |
规建环办 |
陈凤琴 |
|
2 |
农村建房施工 |
每月1次 |
规建环办 |
陈凤琴 |
|
3 |
污水处理厂、规模养殖场等环保设施运行 |
每月1次 |
规建环办 |
陈凤琴 |
附件7
石安镇文化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各村(社)及镇政府内体育设施、文物建筑 |
每月1次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李万伟 |
附件8
石安镇民政办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石安镇敬老院 |
每月1次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
易彬 |
附件9
石安镇镇属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管检查对象 |
执法检查频率 |
责任单位(人)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学校安全(中学、小学、幼儿园) |
每月1次 |
镇教管中心 |
易彬 |
|
2 |
地质灾害、非法开采 |
每月1次 |
福禄规资所 |
陈凤琴 |
|
3 |
农村用电安全 |
每季度1次 |
福禄供电所 |
姚平川 |
|
4 |
消防安全(学校、企业、超市、三合一场所、娱乐场所、敬老院等) |
每季度1次 |
石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 |
易彬 |
|
5 |
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
每月1次 |
石安派出所 |
姚平川(治理)易彬 |
经发办 应急办、派出所(排查) |
6 |
省、县及农村道路路检路查、宣传、劝导、纠违 |
每周1-2次 |
福禄交警大队、石安派出所、福禄交通执法大队 |
易彬 |
备注:1.各单位在专项行动、节假日期间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等要求具体开展工作。2.各单位每检查1个单位场所,需填写好现场检查记录(或者责令整改、现场处罚决定书、整改复查)一式两份,同时附照片。3.主要领导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至少1天,各分管领导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至少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