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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65799160/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石安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机构设置看,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部门及5个下属事业部门,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的详细情况如下:1.石安镇人民政府下设8个办公室包括(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职责;(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

5.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6.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62.03万元,支出总计2762.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91万元、增加12.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他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1万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他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3.2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88.7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6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91万元,增加12.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他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38.74万元,占30.4%;项目支出1923.29万元,占6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2.0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91万元,增加12.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他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1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其他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交通运输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06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2.35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3.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7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0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67.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4.18万元,其他支出增加0.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96万元,增加17.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0.27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7.96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减少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92.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7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3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399.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4.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5.22万元,其他支出19.9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81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人员工资晋级增资支出。

   2)国防支出4万元,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及民兵训练。

  3)公共安全支出21.71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经费和严重精神病障碍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3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增资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5.2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1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高龄老人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社保缴费

   7)节能环保支出203.72万元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72万元,增加83.5%,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运行处理费及污水站建设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31.7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年初场镇路灯基础设施增加支出

  9)农林水支出1005.44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7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抗旱、病虫害控制及森林资源培育等项目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399.24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

11)商业服务等支出4.18万元,占0.15%,增加4.18万元,主要是市场主体培育等项目资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35.7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资金支出

     (14)其他支出20.3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支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88万元,减少34.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05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减少。本年支出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05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下降17.2 %,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比较长,辆维修费用增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17.2%,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使用年限比较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3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54.36万元,减少3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5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5项,涉及资金179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所有预算单位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一级项目,并选择至少1个重点专项二级项目公开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的部门应选择至少1个一般性项目一级项目和1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江楠

联系电话

13594711661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427.78

2762.03

2762.03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党的建设疫情防控、产业发展、城市管理、民计民生、平安稳定六大方面工作,推动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22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22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管控重点人员

73

73

73

100

6.9

6.9


举办文化体育群众活动次数

次/年

1

1

1

100

6.9

6.9


垃圾分类示范村

7

7

7

100

6.9

6.9


培育市场主体

123

124

124

100

6.9

6.9


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

4

12

12

100

6.9

6.9


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宣传知晓率

%

85

85

85

100

6.9

6.9


法治宣传知晓率

%

80

80

80

100

6.9

6.9


垃圾分类知晓率

%

70

70

70

100

6.9

6.9


城市人居环境居民满意度

%

90

90

90

100

6.9

6.9


服务辖区企业满意度

%

90

90

90

100

6.9

6.9


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

%

90

90

90

100

6.9

6.9


说明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国省县乡等重点路段安防工程及水毁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财政处室


项目联系人

王菠

联系电话

1363799935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174.2

174.2

174.2

100

10

10

其中:区级支出

174.2

174.2

174.2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国省县乡等重点路段安防工程及水毁公路建设项目

国省县乡等重点路段安防工程及水毁公路建设项目

完成安防工程14公里,完善5个村社道路基础设施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是否核心

建设安防工程,公里数达成当年目标

公里

14

14

14

20

100%

20

本年度内完成

1

1

1

20

100%

20

为服务群众,完善村道路基础设施,所建村社数达成当年目标

5

5

5

40

100%

40

服务对象满意

%

95%

95%

95%

10

10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全部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33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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