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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87354/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仁贤街道发〔2022〕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仁贤街道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仁贤街道发〔202244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仁贤街道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内设机构及街道属事业单位,驻街道各单位:

现将《仁贤街道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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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贤街道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辖区学校校长、农服中心主任、应急办主任、金带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应急处理相关措施的研究制定,以及对所属有关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和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督调查处理、医疗救治、信息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现场监督检查处理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对造成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掌握动态,确定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程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食物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负责检验样品采集、送检和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

医疗救治组:负责中毒病人抢救、收治等工作。

信息管理组:收集全街道有关食物中毒事件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开展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此项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所需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的供应工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患者迅速安全转入救治医院。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与报告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食物中毒事件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现的食品中毒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对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一)食物中毒事件分三级

三级状态指发生食物中毒人数一次达10到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某区域内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在三级状态下,将对涉及区域进行监控。

二级状态指涉及全街道重大、突发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例,并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未得到有效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

一级状态指涉及全街道重大、突发的食品卫生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0例,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

在一、二级状态下,将全街道已造成食品安全卫生安全问题的源头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各单位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街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相关警示,调查事件原因,并在4小时内封存引发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做好中毒病人救治工作。同时,实行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对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物中毒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相关责任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拒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应急领导小组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好日常监测与预警工作。 

(一)建立街道、辖区各单位、村(居)三级食物中毒监测报告网络制度。

(二)医疗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病人救治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金带市场监管所加大食品监管力度,负责突发事件的检查工作,实行监督责任制,进行现场调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

(四)信息管理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要制定监测检验计划,认真收集、统计、分析、评价监测数据。将收集到的食物中毒样品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检验。

四、工作方案

发现食物中毒事件要严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布,由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向社会公布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关信息。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一)由街道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确定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食物中毒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负责检验样品采集和送检。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应急督察工作,及时掌握处理工作的进度情况。所有病例个案调查资料,统一汇总后按程序逐级上报。 

(三)立即停止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医疗机构对中毒病人进行救治;组织现场监督调查处理组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等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进行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统一调配,在紧急状态下,对食物中毒事件所需车辆进行无条件调配使用。

五、具体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书面调查报告,并根据中毒食品,提出现场控制方案。 

(三)医疗卫生单位有义务紧急参加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审查工作,并有权进入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四)食物中毒的调查及证据收集: 

1.可疑及中毒病人的发病人数、发病时间、发病地点、临床症状及体征、诊断、抢救治疗情况。  

2.可疑及中毒病人发病人前48小时内的进餐食谱、特殊情况下的72小时内的可疑进餐食谱及同餐人员发病情况。  

3.可疑中毒食物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

4.从业人员健康情况。  

5.采集可疑食物和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洗胃液)、血、便及其他需要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    

六、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仁贤街道党政办                       2022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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