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日制在校生及已被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镇)街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也可通过“重庆人社”手机APP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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