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梁平人社发〔2022〕91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招用已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每年3月1日—5月31日可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官方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jy/)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也可线下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目前,由于与医保系统数据共享存在技术问题,表中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金额,需对接当地医保部门或查询医保系统,提取医保缴费数据,手动修改系统的补贴金额;
2.《重庆市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四、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职工本人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辖区内各用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符合补贴条件的用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
(二)确保质量。用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费等职工档案信息台账。严格按照政策如实申报补贴,对有虚报、套取等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报送时间。用工企业于每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行政中心4号楼就业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
联系人:万承美 王锋 联系电话:53336060
附件: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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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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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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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人数 |
共人。 | |||
申请补贴金额 |
合计元 |
1.职工养老保险补贴金额元 | ||
2.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补贴金额元 | ||||
3.失业保险补贴金额元 | ||||
4.工伤保险补贴金额元 | ||||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盖章:本单位承诺,已与申请补贴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附件2
重庆市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时期: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 号码 |
人 员 类 别 |
人员 类别 证件 号码 |
补贴时段 |
合计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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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职工养老保险 |
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合计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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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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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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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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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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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人员类别包括已脱贫人员、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梁平人社发〔2022〕91号 关于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