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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现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梁平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参加工作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等次。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选聘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全日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学科需求一致且具有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5.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7.须经所在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二)免试条件。

初中及以上任教学科教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选聘岗位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

2.省市(指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开考比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共设选聘岗位30个(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对符合免试人员开考,其余人员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岗位人数(有免试人员的岗位为剩余计划岗位数)需达到1.5: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四舍五入);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根据岗位紧缺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此次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所有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11日8:00至5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1.申请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原件,无对应上传界面的请在“其它材料附件”栏打包制作成PDF格式文件集中上传),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区教委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区教委将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5月18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审和考试。

4.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3日9:00-12:00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2023年5月24日18:00前将根据免试资格复审情况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公布须参加“讲课”考核环节的岗位;须参加“讲课”考核环节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9:00-12:00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材料:①《梁平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现所在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签字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机制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考核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7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三)考察。

按报考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拟选聘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提供赛课、科研、论文获奖及荣誉的级别、次数,全日制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考察人选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教委组织考察组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四)聘用。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工作岗位(免试对象原则上安排在有岗位需求的城区学校;非免试对象原则上按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属地及教学学段对等安排),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暂聘为专技十二级(符合第二条免试条件规定的按原聘岗位等级予以聘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重庆市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考核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3239922、023-53239936。

附件:1.梁平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岗位计划表

      2.梁平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梁 平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梁平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岗位计划表

选聘岗位

中学

语文

中学

数学

中学

英语

中学

物理

中学

生物

中学

政治

中学

地理

中学

音乐

中学体育

中学美术

中职数学

选聘名额

4

3

5

4

2

2

3

2

2

1

2



附件2:梁平区2023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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