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人才
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现将《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人才双向离岸
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力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以下简称科学城)人才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发离岸创新创业人才(以下简称离岸人才)活力,加快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聚焦人才国际合作交流和创新创业便利化,探索建立“区域内注册、海内外孵化、全球化运营”的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新机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畅通人才流动和合作对接渠道
1. 加强离岸人才吸引和项目合作交流。动态实施“金凤凰”人才政策,面向海内外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对发展急需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人(团队)一策”。对入选“鸿雁计划”的人才,给予最高200万的人才奖励;对入选“鸿雁计划”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入选人才年薪的5%给予经费补助。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与科学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新创业。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会引才”“以赛引才”,依托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英才大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高级研修班等活动,吸引海外人才到科学城离岸创新创业。打造“百万英才兴重庆—全球英才云聘会”“国际人才线上行”等品牌活动,组建服务团,联动重庆市海外人才服务站,加强科学城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在海外人才集聚的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建立海外人才引进长效机制。
2. 多渠道建立离岸基地海外站点。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学城内的优秀单位在国外自建或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离岸孵化基地,就地吸引使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多渠道对接海外资源,在创新创业资源聚集区设立孵化培育站点,开展“海外预孵化”,为离岸人才和项目提供政策、知识产权、技术、投资对接等集成化前置服务,提高人才和项目落地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成效。依托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建设,建立海外技能人才教学培养基地。
3.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招聘机制。围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编制西部(重庆)科学城紧缺岗位招聘需求清单,面向离岸人才和企业定向发布,依托重庆市海外人才服务站、离岸基地海外站点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海外专场招聘“双选会”。
4. 拓展海外人才免签入境渠道。科学城按规定对外籍优秀科学家签发2-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F字、R字签证或2-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条件的外籍优秀科学家,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5. 提升离岸人才服务。统筹科学城部门资源、调动社会力量,设置离岸人才注册企业绿色通道,逐步推行电子化服务,实行信息共享、联审联检、提高办理效率。线上线下联动,为离岸人才提供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证以及商事注册、医疗保险、入境体检、子女入学、法律援助、语言培训、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务。
二、加大入驻双向离岸载体的人才项目激励力度
6. 优化完善高层次离岸人才评价体系。根据职称评审权限对入驻离岸载体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需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对引进的符合“金凤凰”人才条件的离岸人才,按规定享受政策,并可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将符合条件的离岸人才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离岸人才在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依托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建设,制定外籍“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7. 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动态调整境外人才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和《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离岸人才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目录》内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允许持有《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按规定在科学城提供专业服务。
8. 人才项目向离岸人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离岸人才,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时优先推荐,申报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重庆市专家工作室、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加强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9. 提升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影响力。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提档升级,集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留创园桥梁纽带作用,鼓励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牵头整合重庆高新区辖区内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相关载体、服务平台、企业、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资源,构建科学城留创服务区域联盟,增强人才项目入驻动力和信心。
10. 高标准打造离岸人才项目孵化载体集群。鼓励孵化载体吸纳海外人才和离岸孵化项目,依托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位于科学城的孵化载体,高标准联动打造一批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离岸人才项目孵化载体集群,为海外项目本土落地和本土企业全球拓展提供孵化载体及服务支撑。加强孵化载体专业人才团队建设,将语言类人才、国际技术转移人才、技术经纪人等人员配置纳入载体运营单位及海外站点建设考核评价指标。
11. 建立离岸人才及优质项目资源库。支持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离岸人才及项目资源库。鼓励和支持各用人单位以员工招聘、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技术入股等多重形式灵活、精准引进离岸人才;聚焦重庆高新区主导产业,建立离岸人才科技成果信息库,统计收集可实施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及时编制、发布离岸人才项目,在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定期举办人才科技创新成果发布会,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与科学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四、优化离岸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12. 提供高品质的人才项目孵化支持。依托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为创业期的离岸人才项目提供最长3年、最多200m2的办公场地优惠和配套服务支持。成立专业化孵化服务团队,搭建人才离岸创新创业项目服务体系,开展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资源要素服务和对接,提供资源对接、创业指导、成长跟踪等线上线下科创管家式服务。
13. 加大对离岸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科学城探索设立离岸创新创业母基金,通过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平行基金等形式,引导和撬动国内外知名科技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对人才离岸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赋能价值投资。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提供“高新贷”、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综合授信,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的信贷产品,为离岸创新创业提供跨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融资、投贷保联动等科技金融服务。
14. 加大离岸人才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入驻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的离岸人才项目创造及引进高质量知识产权。支持人才创办的企业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维权,对核实后的维权支出成本,按当年实际费用的一定标准予以资助。探索人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改革试点。协助人才优先享受市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使用产业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产品、获取专利著录项目数据接口和专利文献资源等服务。
15. 加快离岸人才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在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内实行国际离岸公司通行规则,鼓励海内外注册的创新型企业、人才将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落户科学城,在区内注册的,允许注册企业开展离岸研发、离岸服务贸易等经营业务;在海外注册的,实行“海外注册、境内运营”;对创新创业公司在办理离岸注册、国际经营业务时,经营地不受限制。离岸人才在科学城成功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所在单位奖励,单项合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提升离岸人才国内生活服务保障
16. 强化人才安居保障。科学城集中建设高端人才房(面积150-240平方米)和人才公寓(100平方米左右),配置便利的交通、生活等基础设施和高端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类海外居住生活环境。纳入“金凤凰”人才库的离岸人才,分层次提供“租、购、补、送”全方位住房保障。对首次在渝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青年离岸人才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
17. 解决好配偶就业问题。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申请解决随调配偶就业,可按分层分类、同等条件对口协调安排。配偶随调前未就业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提供培训或优质就业推荐等服务。
18. 解决好子女入学问题。为入选“金凤凰”人才库的离岸人才子女(孙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入学便利服务。
19. 解决好看病就医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城便捷医疗服务体制,开辟人才就医“绿色通道”,符合“金凤凰”条件的人才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预约挂号就诊、优先办理入院、优先安排床位、优先安排手术等医疗服务,为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提供就医便利。
本措施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试点施行,待条件成熟再推行至科学城其他区域。
附件:《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