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185号)要求,梁平区纪委监委、梁平区人力社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我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7日―10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梁平区纪委监委,电话:023-53233308,地址:梁平区桂西路6号,邮编:405200。
联系单位:梁平区人力社保局,电话:023-53888131,地址:梁平区行政中心4号楼519室,邮编:405200。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区纪委机关
区监察委员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017年以来,梁平区委巡察办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统筹抓好十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实施,组织开展12轮巡察、1轮交叉巡察,巡察区管党组织105个、村(社区)党组织343个,发现并反馈各类突出问题2628个,移交问题线索180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建立巡察整改“四联”督改机制和专项治理机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民生实事问题208件,督促职能部门聚焦12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效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附件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房俊驰,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重庆梁平人,大学本科文化,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梁平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该同志敢于坚持原则,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近五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件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处理6人。参加特大事故核查责任追究工作受到中央纪委十一室高度表扬。
刘综璞,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重庆梁平人,大学本科文化,201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梁平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专职副主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行动指南,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始终如一。在案件审理室工作期间,共审理案件300余件;任派出监察室专职副主任期间所在室共办理问题线索80余件,积案化解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