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1-003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1-003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
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服务。
(二)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养老(含职业年金,下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业务。
3.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审核办理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业务;实施统一征缴管理和按规定划拨社保基金。
4.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财务管理。
5.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6.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承担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7.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需求。
9.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指导镇乡(街道)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信息档案管理科、稽核督查科、社保卡管理科、公共业务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70.30万元,支出总计1,370.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68万元、 下降 25.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收入支出,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收入支出总量。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68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收入,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15万元,占98.5%;其他收入21.15万元,占1.5%。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68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支出,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575.05万元,占42.0%;项目支出795.25万元,占58.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终部门资金平台指标,区财政办决算时余额收回,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9.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6.82万 元,下降24.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收入支出,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8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收入,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7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支出总量;二是按文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管理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电子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2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57号)的要求,这些工作的开展,增加了财政预算,增大了收入总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6.8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资金支出,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转入区军人事务服务局,减少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85.7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支出总量;二是按文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管理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电子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2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57号)的要求,这些工作的开展,增加了财政预算,增大了支出总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终部门资金平台指标,区财政办决算时余额收回,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9.33万元,占9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59万 元,增长1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标准提高,增加了支出总量;二是按文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管理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电子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2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57号)的要求,这些工作的开展,增加了财政预算,增大了支出总量。
(2)卫生健康支出25.6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2万 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单独成立后,人员划转,减少了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4.16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支出总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89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由于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单位公车已移交区车改办,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预算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单位公车已移交区车改办,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未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原来的3辆车已移交车改办,确因公务租车,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原来的3辆车已移交车改办,确因公务租车,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原来的3辆车已移交车改办,确因公务租车,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3.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社会保险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7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29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信息网络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医疗保险职能所需要的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病毒影响,压缩会议次数,减少了支出总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社保费征管职责发生变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变动,要贯彻宣传落实到位,增加了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暂无政府采购事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1263.36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370.3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5万元,项目支出795.25万元,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预算执行率达100.0%,其中: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16万元,占项目资金的77.5%,用于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179.1万元,占项目资金的22.5%。区级经常性项目,我社保中心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区级专项控制项目,区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单位按实际支出在控制金额内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市财政局专项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务 科室 |
区社保中心基金财务科 |
自评总分(分) |
80 | ||||||||||||
部门 联系人 |
周继明 |
联系电话 |
53228558、13388906926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263.36 |
1370.3 |
1370.3 |
100.0 |
12.8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服务,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6万人,社会保险费全年征收达到10.7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19.22亿元,发放企业军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84万元,发放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等258万元,保障民生,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 |
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6.55万人,社会保险费全年征收达到11.16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19.58亿元,企业军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337万元,村干部养老补助等279万元,保障了民生,促进社会稳定。 |
养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6.55万人,社会保险费全年征收达到11.16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19.58亿元,企业军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337万元,村干部养老补助等279万元,保障了民生,促进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万元 |
>或= |
发放补贴金额210万元。 |
260万元 |
260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万元 |
>或= |
发放补贴金额74万元。 |
77万元 |
77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
万元 |
>或= |
发放补贴金额258万元。 |
279.1万元 |
279.1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社会管理补助 |
万元 |
>或= |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160万元 |
179.15万元 |
179.15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
万元 |
>或= |
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商品服务等支出510.74万元 |
525.23万元 |
525.23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 |
万元 |
>或= |
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25.98万元 |
25.66万元 |
25.66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住房公积金 |
万元 |
>或= |
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4.64万元 |
24.16万元 |
24.16万元 |
100 |
12.8 |
10 |
是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项目 编码 |
3040002019441 |
自评 总分 (分) |
7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务 科室 |
区社保中心基金财务科 |
项目 联系人 |
周继明 |
联系电话 |
53228558、1338890692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74 |
77 |
77 |
100 |
15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有保障,发放补助人数732人次,金额74万元,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发放补助人数732人次,金额77万元,享受补助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发放补助人数732人次,金额77万元,享受补助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数量指标 |
元 |
>或= |
发放补贴金额74万元。 |
77万元 |
77万元 |
100% |
15 |
10 |
是 | |||
质量指标 |
生活补助发放率 |
>或=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0 |
是 | |||
时效指标 |
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率 |
>或=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0 |
是 | |||
社会效益 |
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 |
>或=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0 |
是 |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保障功能的完善。 |
>或=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或= |
99% |
100% |
100% |
100% |
15 |
10 |
是 |
2.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1263.36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370.3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5万元,项目支出795.25万元,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预算执行率达100.0%,其中: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16万元,占项目资金的77.5%,用于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179.1万元,占项目资金的22.5%。区级经常性项目,我社保中心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区级专项控制项目,区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单位按实际支出在控制金额内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市财政局专项控制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使用。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年初预算1263.36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370.3万元。
2.质量指标
2020年年初预算资金1263.36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0%,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16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77.5%。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和缴费优惠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等生活补贴的发放,在职专职村干部的参保及待遇享受均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不走样。
3.时效指标
涉及的资金,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及社保待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成本指标
单位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建立严格内控制度,通过询价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其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补贴、续发村干部养老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缴纳,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降低成本。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单位4个项目支出,多为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稳定器作用,
2.社会效益
单位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各项待遇,维护社会稳,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生态效益
单位4个项目资金支出均不涉及生态方面的工作。
4.可持续影响
紧紧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既定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落实调待政策、确保发放待遇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无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故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继明 联系方式: 023-53228558、13388906926
附件2.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梁平区社保中心修改后再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