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5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5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
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建立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2.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社会保险业务。
3.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养老(含职业年金,下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业务。
(3)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审核办理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业务;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统一征缴管理和按规定划拨社保基金。
(4)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基金财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5)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6)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承担区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
(7)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需求。
(9)拟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信息档案管理科、稽核督查科、社保卡管理科、公共业务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拟定单位名称由原来的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变为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仍是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46.98万元,支出总计1846.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09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09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97万元,占96.7%;其他收入61.01万元,占3.3%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09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04.54万元,占54.39%;项目支出842.44万元,占45.6%。
4.结转结余情况。年终部门经费平台指标全部转回区财政,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5.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2.06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06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9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部分离休伤残军人公费医疗费支出应进入区医疗保障局决算而进入了区社保局部门决算形成的。此外,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652.06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梁平区单独成立了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区社保局划出了医疗保险职能,减少了其他公立医院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9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部分离休伤残军人公费医疗费支出应进入区医疗保障局决算而进入了区社保局部门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年终部门经费全部转回区财政,2019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6.5万元,占8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企业军转退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调整标准,增大了支出总量。
(2)卫生健康支出192.89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1万元,增长32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部分离休伤残军人公费医疗费支出应进入区医疗保障局决算而进入了区社保局部门决算。
(3)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缴基数的变动,增加了支出总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4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大了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6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单位公车已移交区车改办,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未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区社保局未配置公务用车,固无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区社保局未配置公务用车,固无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6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梁平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区社保局未配置公务用车,固无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9.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社会保险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社会保险要办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万元,减少22.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9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开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信息网络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大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量。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召开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社会费征管职责发生变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变动,增加了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暂无正值采购事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年初预算项目6个(含10个小项目),总金额602.54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84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39.0%,其中: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72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79.8%,用于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170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20.2%。区级经常性项目,年初下达项目资金指标时一并上到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中,我局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区级专项控制项目,区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单位按实际支出在控制金额内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市财政局专项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96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继明、电话:0235322855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34 |
134 |
134 |
10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有保障,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有保障,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数量指标 |
全年发放企业军转退休干部补贴1644人次,金额235万元。 |
全年发放企业军转退休干部补贴1644人次,金额235万元。 |
100 |
100% |
10 |
16 | |
质量指标 |
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
严格执行文件标准 |
100 |
100% |
10 |
16 | |
时效指标 |
要求按时足额发放 |
每月中旬按时足额发放 |
100 |
100% |
10 |
16 | |
社会效益 |
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 |
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100% |
10 |
16 |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保障功能的完善。 |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 |
100 |
100% |
10 |
16 | |
满意度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6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年终按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年初预算更精细。 |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年初预算项目6个(含10个小项目),总金额602.54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84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39.0%,其中: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72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79.8%,用于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170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20.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年初预算项目6个,总金额602.54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842万元。二是质量指,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资金602.5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39.0%,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672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79.8%。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和缴费优惠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等生活补贴的发放,在职专职村干部的参保及待遇享受均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不走样。三是时效指,涉及的6个项目资金,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及社保待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成本指标,单位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建立严格内控制度,通过询价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降低成本。五是可持续影响,紧紧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既定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落实调待政策、确保发放待遇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离休伤残军人公费医疗费报销等项目支出是据实结算,形成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决算数有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细年初预算,预算执行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8558
304社保局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区社保局)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