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4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4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全区人才引进政策的拟订。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协助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1.牵头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科(重庆市梁平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重庆市梁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基金监督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信息建设管理科等11个科室。下属6个单位: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其中: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公务员管理职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和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公务员考试工作经费,军转干部节日、生病住院、80岁高龄慰问费,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参保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贴和独生子女奖励费等项目经费分别调整到相应职能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91.54万元,支出总计1291.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13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基本支出和市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6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2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基本支出和市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59万元,占89.2%;其他收入135.88万元,占10.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0.0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农民工维权、引进人才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费用增加,同时2019年度人员增加和补发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其中:基本支出971.71万元,占82.2%;项目支出210.24万元,占17.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2万元,增长264.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档案整理等项目正在进行中,因未验收费用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5.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4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和农民工维权等费用增加,同时本部门因2019年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等等增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2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6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拨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和农民工维权等费用增加,同时本部门因2019年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等等追加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98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费,同时本部门因2019年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等等追加拨款。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全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等增加费用支出,同时本部门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98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和农民工维权、引进人才等费用增加,同时本部门2019年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等等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党代表工作经费等。
(2)教育支出0.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3.68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1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年中农民工维权费用增加,同时2019年调入人员和补发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62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5)住房保障支出34.17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2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调入人员、补发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和2019年度正常晋级晋档等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物价上涨造成费用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和公务接待费下降;同时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本部门只有一辆公务车辆,供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使用,2019年就业扶贫任务重,车辆使用率较去年增大,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即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即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两年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即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今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即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两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人力社保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只有一辆公务车辆,供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使用,2019年就业扶贫任务重,车辆使用率较去年增大,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3.11万元,主要用于人事考试接待区外考官、部分考生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致使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3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46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4.08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调入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引进人才、农民工维权费用支出增大,同时物价上涨也造成费用增长。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69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因调入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业务培训费、引进人才和农民工维权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金保网络和办公网络租用、聘请法律顾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58.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达标率97%。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预算绩效评价既有数量指标,又有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局对退休干部管理活动费、党代表工作经费、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经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经费、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6个项目均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
退休干部管理活动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万元,执行数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我区退休干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贯彻落实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二是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爱。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退休干部管理活动费有限,不能完全满足退休职工活动需要。我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表为必须公开内容,自评表样式如下: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退休干部管理活动费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业务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及电话 |
陈安俊023-5322401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 |||
51 |
51 |
51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退休干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贯彻落实退休干部两个待遇。 |
保障了我区退休干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贯彻落实退休干部两个待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产出数量指标 |
万元 |
51 |
51 |
100 |
15 |
15 | ||
产出质量指标 |
保障退休干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 |
保障我区退休干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 |
100 |
15 |
15 | |||
产出成本指标 |
万元 |
51 |
51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爱,维护社会稳定 |
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爱,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我局继续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
满足我局继续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党代表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吴壮丽023-5322239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7 |
7 |
7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党校、区医保局党代表正常履行职责,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专项工作。 |
保障了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党校、区医保局党代表正常履行职责,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专项工作费用支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产出数量指标 |
万元 |
7 |
7 |
100% |
18 |
18 | |
产出质量指标 |
保障党代表有序开展工作 |
保障党代表有序开展工作 |
99% |
18 |
18 | ||
产出成本指标 |
0.25万元/党代表·年 |
7 |
7 |
100% |
18 |
1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党代表有序开展工作 |
满足党代表有序开展工作 |
100% |
18 |
1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99% |
18 |
18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高军023-5322239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60 |
60 |
6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推进农民工维权、根治欠薪、信访维稳、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 |
全面推进农民工维权、根治欠薪、信访维稳、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
产出数量指标 |
万元 |
60 |
60 |
100% |
15 |
15 | |
产出质量指标 |
提升服务质量 |
提升服务质量 |
100% |
15 |
15 | ||
产出成本指标 |
万元 |
60 |
6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人力社保系统服务水平、工作效率。 |
提升人力社保系统服务水平、工作效率。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我局职能职责运行需要 |
满足我局职能职责运行需要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98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孙远清023-538881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21.2 |
21.2 |
21.2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 |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劳模、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
产出数量指标 |
万元 |
21.2 |
21.2 |
100% |
15 |
15 | |
产出质量指标 |
把党和政府和关怀送给见义勇为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 |
把党和政府和关怀送给见义勇为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 |
100% |
15 |
15 | ||
产出成本指标 |
2000元/人 |
21.2 |
21.2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体现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英雄、劳模、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的关爱。 |
体现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英雄、劳模、先进工作者、纪念章获得者等有功人员的关爱。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我局继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
满足我局继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需要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骆勋平 023-5322689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产出数量指标:期末结案率95% |
产出数量指标:期末结案率99.7%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分) |
产出数量指标:期末结案率 |
百分比 |
95% |
99.70% |
100% |
18 |
18 | |
产出质量指标:终局裁决率 |
百分比 |
50% |
72.80% |
100% |
18 |
18 | |
产出进度指标:案件按期结案率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8 |
18 | |
产出成本指标:案件经费 |
元/件 |
1000 |
未超限额 |
100% |
18 |
1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百分比 |
95% |
100% |
100% |
18 |
18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0件,其中当期立案受理338件,上期结转2件,期末结案339件,一裁终局174件,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纠纷,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骆勋平 023-5322689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 ||
9.29 |
9.29 |
9.29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产出数量指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件以上 |
产出数量指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9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产出数量指标 |
件 |
100 |
99 |
99% |
18 |
17.82 | |
产出质量指标 |
百分比 |
95% |
100% |
100% |
18 |
18 | |
产出成本指标 |
元/件 |
1000 |
未超限额 |
100% |
18 |
18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个 |
33 |
34 |
100% |
18 |
1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百分比 |
95 |
100 |
100% |
18 |
18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19年度,我单位共调解案件99件,其中仲裁调解96件,庭前调解2件,基层调解组织1件。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未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改进措施:落实仲裁员分片区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基层调解工作,实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就近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88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