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19-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19-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区级机构改革的人员定岗和分流措施。
2.拟订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具体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人才交流等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以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为平台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的政策规定。
4.拟订贯彻落实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制度,统筹建立完善面向城乡各类人员的职业培训制度。
5.负责覆盖城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6.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应对预案,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收支平衡。
7.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承担法定、委托或授权办理区级部门领导人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荣誉和奖励制度。
8.牵头组织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度;拟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的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牵头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待遇。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和随迁家属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11.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农民工综合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督监察,协调劳动、人事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和就业咨询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梁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承办、交办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承办、交办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承办、交办出国(境)培训工作。
14.负责依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因工、非因工人员的相关合法权益。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务员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监督监察科、基金监督科、计划财务科、信息建设管理科等12个科室。下属单位有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其中: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75.41万元,支出总计1175.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0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市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减少和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市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23万元,占93.83%;其他收入66.98万元,占6.1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9.2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89万元,下降23.6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按上级要求整修档案室和升区后整改办公室开支较大,同时2018年度减少高级职称健康体检项目。其中:基本支出808.08万元,占70.55%;项目支出337.26万元,占29.4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13万元,下降66.2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2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追加谢长忠死亡抚恤金,人事考试费用增加,同时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补贴标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6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5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83万元,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政策发放2014年9月以来新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同时补发在职人员2016年度平时考核奖等,按上级要求整修档案室和升区后整改办公室开支较大,同时2018年度减少高级职称健康体检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19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年中谢长忠死亡增加死亡抚恤金,人事考试费用增加,同时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补贴标准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00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是高级职称健康体检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9.29万元,占9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60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年中谢长忠死亡增加死亡抚恤金,人事考试费用增加,同时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补贴标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6万元,占3.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31.11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6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政策发放2014年9月以来新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同时补发在职人员2016年度平时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3万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培训较多,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人事考试费用支出增大,此外物价上涨造成费用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2万元,下降68.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和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同时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4万元,下降49.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即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两年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即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今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两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人力社保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0万元,下降66.9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17万元,主要用于人事考试接待区外考官、部分考生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3万元,下降68.9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致使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6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3万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培训较多,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人事考试费用支出增大,此外物价上涨造成费用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7.26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未参保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贴及独生子女奖励费2个项目为区级经常性项目,区财政部门年初下达项目资金预算的同时资金到位,我部门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预算执行进度100%,达标率97%。我部门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预算绩效评价既有数量指标,又有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88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