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19-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19-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副处级管理。宗旨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主要职能职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相关档案管理;高校毕业生登记;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人才招聘会和人才交流活动。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事务管理,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稿;负责政务运转、文电处理、督办、文印、秘书事务;负责群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务、保密、单位档案管理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人事、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城乡就业统筹科。
负责城乡就业指导。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和管理人力资源基础台账;负责落实各项城乡就业政策,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援助卡的发放管理,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负责指导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及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建设;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数据,就业再就业各项指标落实、统计、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
3.人力资源服务科。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及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招聘会;规范职业介绍活动,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负责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信息的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建立全区劳动力信息储备库,做好就业信息监测工作;负责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动态监测,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和用工监测报告;负责与重点产业和人力资源联盟企业、市人才工作研究会、市人力资源协会等的联系对接。
4.创业指导科。
负责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指导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创业项目库,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各类促进创业的专项活动;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组织、推动、审核、发放、回收和核销工作;负责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实体等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指导和帮助城乡劳动者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创业。
5.职业培训指导科。
负责职业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职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资格进行审核、报批以及指导、管理,对培训质量进行督查;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和就业适应性培训工作,受理、审核及落实培训补贴;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开发、建立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落实社保补贴就业政策。
6.失业保险科。
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解释、咨询、宣传;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失业保险费结算;负责失业人员登记、建档、建卡、统计工作;负责提交失业保险费征收计划,协助做好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各类待遇的审核支付,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负责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类促进就业服务;按规定管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指导基层社保平台开展失业保险工作。
7.劳务开发科。
负责全区劳务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转移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劳务输出、劳务回引和驻外劳务办事机构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务品牌建设及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劳务经纪人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农民工稳定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协调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区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再就业重点企业贴息就业政策。
8.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
9.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
负责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人事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本级)。
(四)机构改革。2018年,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15.36万元,支出总计915.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4.72万元、下降144.7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市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减少和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77万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②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9.3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9万元,下降62.65%,主要原因是①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较大;②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20.19万元,占43.57%;项目支出414.75万元,占56.4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2万元,下降33.7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1.13万元,下降62.28%。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6.36万元,下降386.43%。主要原因是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②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1.95万元,下降63.57%。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3.65万元,下降384.40%。主要原因是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减少;②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84.87%,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较2017年度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35万元,占50.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万元,占2.4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农林水支出291万元,占44.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3.25万元,占2.0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35万元,占50.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1.06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而决算时由财政直接办理,不在部门办决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万元,占2.4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农林水支出291万元,占44.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3.25万元,占2.0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7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6万元,下降28.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会议费。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于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故无公务车运行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买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于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现我部门公务车辆为0辆,故无公务车运行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于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现我部门公务车辆为0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于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现我部门公务车辆为0辆。 公务接待费3.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市级机关检查工作,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8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3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6.76万元,下降28.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接收会计事务所对我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7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为区级经常性项目,区财政部门年初下达项目资金预算的同时资金到位,我部门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预算执行进度100%,达标率97%。我部门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预算绩效评价既有数量指标,又有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5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