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二)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办理时间:每月1—20号。
二、参保业务在哪里办理?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个人新参保、个人续保、个人停保、个人信息变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缴费档次、代扣代缴银行账户等)、欠费补缴、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
三、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注:委托他人代办以上业务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每年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每年由市级相关部门综合考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医保政策规定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后公布。2021年缴费标准为: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缴费时间有什么要求?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续保的,在办理参保的当月将需缴纳医保费存入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商银行账户内,于次月11日一次性扣取全年剩余月份医保费;以后每年的1月10日前足额存入当年全年的医保费(银行卡可能扣取年费、短信费等,建议在规定缴费标准基础上多存款100元)。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4月底仍未成功扣款的,从欠费扣款成功之月起等待6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六、参保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续保的,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即扣费成功后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3个月内续保并补缴间断缴费的,可以立即享受医保待遇。
七、一档和二档有什么区别呢?
(一)相同点: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相同住院报账待遇。
(二)不同点:
1.个人账户:一档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根据每年规定的划入基数和比例按月划入相应金额。
2.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一档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享受下列4种特病待遇: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血友病
二档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下列23类特病待遇:
(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肝、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1型、2型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病1级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3级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湿性心瓣膜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 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结核病(肺结核、肺外结核)
(1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21)丙型肝炎
(2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23)阿尔茨海默病
八、满足怎样的条件后,可以不用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参保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2021年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60元/年)。
(一)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
(二)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三)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特别提醒:按规定参保人员终身都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满足前两个条件的也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月止。
九、“国有单解”补贴如何申请?
按渝府发【2011】182号文件规定,我区原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原单位是川东石油的,到江北区办理个人身份参保方可享受“单解”补贴),非因本人原因于1998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申请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缴费补贴(简称“单解”补贴,标准为缴费费率降低3%+财政补贴15元/月)。
申请资料:未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户籍地社保所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交区社保中心审核认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重庆市国有企业困难下岗分流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确认表》、《身份证》、《户口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退休证》到原单位主管部门和户籍地社保所审核后,交区医保中心审核认定。
注:若已申请养老保险“单解”补贴,则无需再次申请,由区医保中心提取区社保中心的单解补贴数据后按政策享受即可。
十、统筹外转入怎么办理?
统筹区外转移接续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由参保人员提供参保所需资料办理参保后,将身份证复印件和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参保地社保所,由社保所及时交区医保中心参保科处理。注:市外转入三个月内接续参保的,参保人员提供的《参保凭证》所示的参保起止时间仅供参考,最终以原参保地回执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录数据为准。
十一、如何查询参保、缴费信息?
一是可以通过乡镇(街道)社保所现场查询;二是可以关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自主查询;三是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各网点现场查询或通过工商银行的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查询是否成功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