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4-00058 | 发文字号 | 蟠龙府发〔2024〕74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4-00058 |
发文字号 | 蟠龙府发〔2024〕74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蟠龙镇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蟠龙府发〔2024〕7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蟠龙镇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蟠龙镇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森防指工作部署,坚决防范遏制较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保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巩固今年春、夏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果,确保实现全年森林防灭火目标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时间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2月16日。蟠龙镇成立今冬明春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谢晓花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谭大德担任副组长,镇平安法治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蟠龙派出所等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确保实现专项行动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陈志新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治理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内、林缘100米范围内烧荒、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内和林缘100米范围内上坟烧纸、燃花放炮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一是加强用火审批,强化火源管控。要严格审批野外用火申请,对不符合规定、不满足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要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和生物阻隔带建设项目落实森林防火“七不烧”要求的监管和督查。二是加强林业生产用火执法打击。扎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对疫木除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道路和生物阻隔带建设项目等林区生产性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在防火公路、防火阻隔带建设过程中,焊接、切割等作业可能产生高温火花,施工人员随意丢弃烟蒂,使用明火进行取暖、烹饪等易造成火灾,要严格加强用火监管。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花放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要针对辖区施工建设、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林区、林区工地、涉林景区等重点地段及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巡查,严格落实管控各项责任和具体管控措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院坝会、显示屏、制作宣传图册,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采取在林区设置宣传警示碑牌、粘贴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出动防火宣传车、开通喇叭广播等手段,积极开展防灭火宣传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