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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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蟠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蟠龙府发〔201964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蟠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19918日      

 

蟠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982号)要求,结合蟠龙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9年底前,镇政府所在地场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选择青垭社区、扈槽村2个作为试点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

(二)2020年,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在老林村、义和村2个村推行垃圾分类;2021年五星村、聚水村、蟠龙村3个村推行垃圾分类;2022年,平安村、新店村、银河村3个村推行垃圾分类。到2022年年底,全镇10个村(社区)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形成常态化。

二、实施范围

(一)区域范围。全镇10个村(社区)。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1.公共机构。包括镇政府、学校、医院、派驻在蟠龙镇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餐饮、酒店、宾馆、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3.居民区。包括场镇、农村居民聚居点和散居点。

三、分类标准及方法

(一)分类标准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梁平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实际,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易腐垃圾(湿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4.其他垃圾(干垃圾)。指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一次性餐具、烟蒂、尘土等废弃物。

(二)分类方法

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干湿垃圾桶,重点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要按产生量因地制宜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四、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的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基础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三本台账

2.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采用积分方式进行物质或货币激励外,进一步完善相关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3.建立健全三员制度。201910月底前,镇政府、学校、医院、派驻在蟠龙镇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青垭社区、扈槽村要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明确指导员职责,强化专业指导,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实务操作培训;201911月底前,镇里要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巡检员、执法员制度;2019年年底,镇里要探索垃圾分类指导员、巡检员、执法员与保洁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相融合的制度。

(二)开展分类示范创建。2019年年底前,以场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青垭社区、扈槽村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其余8个村按照计划实施年度逐步试点推进,力争实现全镇10个村(社区)2012年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镇政府、学校、医院、派驻在蟠龙镇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和乡村振兴(农村人家环境整治)办要指导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含餐饮企业)、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相关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各行各业齐参与。

(四)夯实学校教育基础。镇辖区3个学校要按照区教委制定的垃圾分类进校园专项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教师先行,注重引领;要强化课堂教育,传递理念;要丰富实践活动,做到潜移默化;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家校社互动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区域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定本村(社区)干部、分类指导员、居民代表、志愿者等做好入户和现场指导服务,定时定点指导监督,为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知识查询和信息获取渠道。做到村村有设施,处处有宣传,村收镇转运。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时尚榜等激励督促制度,提高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联系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村(居)民 五个一工作。利用妇联、共青团和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尤其要发挥青少年、妇女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完善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推进精准分类投放,引导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农村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要按产生量因地制宜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积极开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分类收集水平;垃圾分类指导员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布局,公示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等信息;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等,并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

收集设施配置标准:1.有物业小区,每单元配置两分类垃圾桶(240L1组,每小区平均设四分类收集点3个;2.无物业小区,每单元应配两分类垃圾桶(240L1组,每10单元应配四分类垃圾收集点1个;3.镇政府所在地(场镇),按每20户配两分类垃圾桶(240L1组,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平均每镇按4个配置;4.农村,每户配置两分类垃圾桶(40-60L1组,四分类收集点2个,沤肥池3个,再生资源回收(点)站1个。

(三)防止垃圾先分后混。要强化运输环节管理,以全程分类为目标,严防先分后混。农村要因地制宜建设易腐垃圾沤肥池,场镇易腐垃圾要集中收运,其他垃圾按现有渠道收运处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规范存储。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垃圾分类是关系民生的实事,是纳入党建考核的重要政治工作,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党员同志要以身作则,先锋示范,要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变身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带头人和监督人。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负责日常工作。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和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要做好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驻镇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通过文明在行动·梁平更洁净等活动,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通过媒体、广告位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利用宣传栏、赶场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年度目标考核中。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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