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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12-31

2020年蟠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蟠龙镇政府于2017年制定的《蟠龙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2020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狠抓了以下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推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全镇10个村(社区)使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划分网格89个,聘请网格长10名、网格员89名,网格化管理稳步推进。青垭社区成立了4个邻里自管会;聘请了6名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各村分别组建了10名队员的治安义务巡逻队,配备10名专职信息员和89名兼职信息员,做到信息收集、治安巡查无盲区,实现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零发案。

二是推进落实民主法治村“三治结合”建设工作。今年我镇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统筹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站建设,今年4个村全部完成硬件建设。各村(社区)相应推广“枫桥经验”,并结合本村实际,建立了“一约四会” 制度、“五老调解室”基层自治组织,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20年我镇扈槽村、五星村、老林村、银河村等4个村(社区)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完成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扈槽村、五星村、老林村、银河村等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形成,实现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机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润人心全面显现”。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政府机关干部、事业单位36名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试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有效杜绝了“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持续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发挥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执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行政工作机制,明确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办(所)和经办人,面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充分深入沟通,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强调了“广泛调研-意见汇集-科学研判-集体决策-行政实施”的工作步骤和准则。通过召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配套改革、投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机制,合同式聘请法律顾问1人,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部分行政决策、民事纠纷、行政诉讼等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等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2020年无行政应诉案件,法律顾问参与审核镇内重要合同2份,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次,参与纠纷调解5起。

四是创新提升“三不评估、三不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镇内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创新举措、重大活动、涉及社会敏感问题等在讨论研究阶段和实施前均要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由决策实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提交区信访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试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并列入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法履职、依法处理。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使用录音笔2个,执法记录仪3个,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季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每季度述责述廉,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预防腐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常态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关于重新明确蟠龙镇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评估领导小组及职责的通知》(蟠龙委发﹝2018﹞4号)和《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及商品和服务支出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蟠龙委发﹝2018﹞101号)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工程等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等,切实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及回复等工作,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坚持全面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告”制度,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强化依法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对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等手段,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处置到位。2020年我镇共收集各类矛盾纠纷242件,已化解242件。

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到应调尽调。

四是在信访受理、转送、交办和协调、督办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可寻、改变过去信访一筐装的现状。引导村居民通过网上信访表达自己的诉求,未发生越级上访和非访事件。坚持每周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将矛盾扼杀在萌芽阶段,确保社会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行政办公会学法制度,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把宪法列为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并将执法人员工作情况纳入平时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党委会开展宪法自学,并积极带领机关职工参与法治理论学习。

二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晋升的重要依据,提拔干部前严格按照程序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政治规矩,当好表率,不忘初心,切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依法治理工作。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通报法治政府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结合实际,出台《蟠龙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

二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各办所中心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人员,全力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由镇纪委进行监督。

四是根据《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时制定了蟠龙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明确了建设时限和责任部门,做到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办所中心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五是充分利用政府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具体内容进行宣传,并由镇司法所牵头,相关办所中心参与,通过召开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场镇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在全镇上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0年我镇举办场镇宣传5场,发放宣传资料0.7万余份,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场,召开院坝会178余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20余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氛围不够强

在政府层面,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没有深入理解,对法律缺乏足够的认识、理解和运用。在社会层面,法治政府的理念、法律意识还未真正深入民心,基层群众受文化水平较低的影响,受法律宣传不到位的影响,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遇到问题不会依法办事,不想依法办事,不知道按法办事和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等。在普法工作层面,普法内容死板、晦涩,群众兴趣不高,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群众对普法的热情不够。

(二)行政执法队伍法律运用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当前我镇的行政执法人员普遍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够,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专业法律培训力度不够,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

(三)法治政府建设缺乏系统性

法治政府建设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配合。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多部门,如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应急办等多个部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工作开展时,缺乏分管责任人或负责部门来进行统一协调,严重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依法依规执行受委托的执法职权,明确委托依据、委托事项和委托责任,落实委托执法报备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日常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信访处理,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入手,加大对依法行政理论知识、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规范的培训。认真推进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服务与执法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2021年我镇将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4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持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在2020年完成4个村(社区)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基础上,持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2021年再完成4个村(社区)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五)加强行政问责

对在行政履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三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通过开院坝会、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在全镇上下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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