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安办发〔2024〕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梁平区屏锦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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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梁平区屏锦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安办发〔2024〕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区电动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等方面的隐患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加强对辖区、本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在组装、销售、使用、充电、停放等重点环节潜在的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常态化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及管理提醒,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驻村干部要组织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利用赶场日开展集中宣传,以及开展进商户、进小区、进村社等面对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文化服务中心要统筹做好全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宣传工作;镇党政办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问题跟踪曝光。镇规建管环办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和入户通道等关键区域的宣传引导;屏锦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等场所的安全宣传;屏锦镇道安办、屏锦公巡大队、屏锦派出所要多渠道、广覆盖加强对重要路段、重要时间节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全面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充电、停放等相关环节底数和现状,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加强督促完成闭环整改,并对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一是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由屏锦市场监管所牵头、镇经发办、应急办、屏锦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开展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流通领城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屏锦镇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对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监督抽查,督促有关不合格产品的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镇规建管环办牵头摸排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现状,并指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合理利用小区内外空地完善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换电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对城市道路、市政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换电设施的完善。
四是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1.屏锦公巡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促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持续开展路面执法管控,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2.镇消安办牵头,镇经发办、规建管环办、综合执法大队、屏锦派出所、屏锦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督促居民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是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相关办所中心依据各自职责,按照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规范,明确细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规范,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向前,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确保落地见效。
(二)强化落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深刻汲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引导,全面开展排查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督查督办。镇安委办将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全镇安全生产考核,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