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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9838389J/2025-0000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屏锦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索引号 11500228739838389J/2025-0000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屏锦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屏锦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保障类别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救助

总金额:不含重点救助

(元/月)

家庭住址

1

徐*容

农村

徐*容

366

244

万年社区

2

胡*国

农村

胡*国

366

244

腰塘村

3

章*佳

农村

章*佳、章*杰

0

1220

桂湾村

4

何*明

农村

何*明、张*玉

152

916

芋禾村

5

钟*术

农村

钟*术、任*梅、钟*富

366

732

屏锦社区

6

谢*亮

农村

谢*亮、王*凤

152

916

笋沟村

7

黄*兴

农村

黄*兴、梁*飞、黄*睿、黄*茹

152

1832

四方村

拟不予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保障类别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财产及

消费支出状况

家庭住址

不予保障原因

1

莫*冰

莫*冰、

莫*涵

农村

1875

0

楠木村

家庭财产超标

家庭经济收入超标

2

王*亮

王*亮、

曾*彬

农村

731

0

四方村

家庭经济收入超标

3

胡*菊

胡*菊

农村

813

0

桂湾村

家庭经济收入超标

4

高家清

高家清

农村

871

0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芋禾村8组23号

家庭经济收入超标

5

张龙锡

张龙锡

农村

776

0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四方村7组46号

家庭财产超标

家庭经济收入超标

家庭财产超标,不能享受低保的情形: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2、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3、拥有商业门面、店铺;4、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5、主动放弃合法收益的(因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家庭消费支出超标,不能享受低保的情形:1、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2、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3、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的;4、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举报电话:53237675(梁平区民政局)

53399999(屏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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