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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4-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屏锦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屏锦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申请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年龄

家庭住址

供养形式

拟供养服务机构

或委托照料人

1

*

61

梁平区屏锦镇芋禾村6组

分散供养

*

2

*

60

梁平区屏锦镇芋禾村9组

集中供养

敬老院

3

*

60

梁平区屏锦镇横梁村5组

集中供养

敬老院

4

*

40

梁平区屏锦镇湖洋村7组

分散供养

湖洋村

5

*

60

梁平区屏锦镇湖洋2组

分散供养

*

6

*

55

梁平区屏锦镇湖洋6组

分散供养

*

7

*

49

梁平区屏锦镇竹海村6组

分散供养

*

8

*

50

梁平区屏锦镇屏锦社区8组

分散供养

*

9

*

42

梁平区屏锦镇新合村2组

分散供养

*

备注:供养形式为“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拟不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申请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年龄

家庭住址

不予救助供养理由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举报电话:023-53222159(梁平区民政局)023-53399999屏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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