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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屏锦镇困难群众大额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

    按照梁平区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临时救助评审会议。拟核准下列人员为大额临时救助对象,现将9月大额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姓名

村(社)

申请救助原因

拟上报救助金额(元)(实际救助金额以区民政局审批为准)

1

方*富

桂湾村

申请人方*富,男,64岁,低边对象,患胃癌等住院治疗。

9000

2

唐*芬

四方村

申请人唐*芬,女,59岁,低边对象,患右侧乳腺浸润性癌住院。

不救助

3

汪*杰

笋沟村

申请人汪*杰,女,27岁,低保对象,因分娩导致羊水栓塞等,重症监护室治疗,新生儿因窒息(重度)等住院治疗。

40000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29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3-533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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