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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屏锦镇困难群众小额临时救助审批结果公示

按照梁平区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于2024723日召开了临时救助评审会议。拟核准下列人员为小额临时救助对象,现将7月小额临时救助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村组

申请救助原因

拟救助金额(元)

1

廖*斌

龙河村

申请人廖*斌,62岁,一般对象,患有心脏病住院。

不救助

2

陈*连

竹海村

申请人陈*连,77岁,低保对象,2024年6月因患心绞痛等疾病住院。

不救助

3

王*贵

新合村

申请人王*贵,42岁,未婚,一般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

1470

4

李*冬

新合村

申请人李*冬,42岁,离异,一般对象,社区康复人员,生活困难。

1470

5

谢*行

万年社区8组

申请人谢*行,男,72岁,集中特困人员,身患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原发性高血压等住院。

2253

6

许*秀

四方村6组

申请人许*秀,女,66岁,低保对象,因7月下大雨,因灾造成生活困难。

2205

7

钟*

兴平社区    屏山街

申请人钟*,女,44岁,未婚,低保对象,精神2级,2021年4月查出右乳结节,需做手术切除,因无钱治疗。

2205

公示时间2024724—2024730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在2024730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3-53399999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20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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