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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2 |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屏锦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屏锦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联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剑勤同志任组长,唐帮元、陶思涛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巡视工作要求及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分别于1月15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29日、3月22日两次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2月18日、3月14日、3月19日多次通过大会形式对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中心就落实整改责任开展动员、提出要求、强化落实。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进,多次深入一线实地走访、组织有关单位讨论研究,督促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中心对照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跟进完善整改台账,对标对表整改销号。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认真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并印发了《屏锦镇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新官也理旧账”。各村(社区)书记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机关各办所中心负责人按照分工尽职履责,均能积极主动承担整改任务,逐项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件一件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统筹安排,指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中心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梳理,明确近期可完成和需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制定相应的治标和治本措施。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见效;对需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创造条件,积极整改;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对症下药;对需要通过长期坚持才能解决的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纪委加强了对整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中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打表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力争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
二、以巡促改,逐项销号,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屏锦镇党委坚决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基层治理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全面查漏补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成员综合采用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补学,对有关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做到应学尽学。
二是全面学习贯彻。镇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屏锦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关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效果不佳问题
(1)关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方面
一是强化资源整合。积极争取国家扶持项目和补助补资金,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助笋沟村、横梁村向区委组织部申报2024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四方村、楠木村向区农委申报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示范创建;芋禾村集体入股企业向区商务委申报补齐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短板项目。
二是拓宽增收渠道。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创新发展模式。芋禾村集体实行“公司+集体+农户”的经营模式创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农户种植红薯藤、茄子、辣椒等;笋沟村集体与新桥社区整合两地资金和资源,共同发展集体葡萄产业150余亩。同时在全镇推广跨村“联姻”,实现产业聚集、资源互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落实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好《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农委发〔2020〕142号文件)。鼓励农村经济发展较好的村按照要求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奖励。2024年1月30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四方村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管理相关规定,对四方村股联社理事会成员奖励25000元;全镇17个村集体实现2023年度村集体收益分红,共计分红180555元。
(2)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河长办要强化督查考核,对巡河不到位的河长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镇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管河护河,加强对渔业水产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对辖区污水管网、河流、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污水管网进行“全覆盖”检查,认真梳理管网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对辖区水质定期不定期进行水样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限时解决问题,持续提升河流水质,确保水体无污染。
三是镇村两级河长要加强对其他区域的污染进行全覆盖巡查,组织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志愿者对辖区河道两旁的杂草及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对农户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错峰施肥、生活垃圾进行入户宣传,做好断面水质检考核。
(3)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武装,坚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统筹好安全与发展,把安全工作贯穿到镇域经济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镇安委会综合协调监管能力。
三是完善落实各办所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管计划,细化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监管责任”。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处罚力度。
3.关于落实惠民政策有差距问题
(1)关于社会保障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是推动医保信息化应用落地。多渠道加强全镇各村社对医保信息化应用的政策宣传力度,对全镇21个村社进村入户召开业务宣传会,提升群众对电子医保激工作的认识和提升激活率;通过多种便民措施提升激活率,村组干部上门入户一对一地进行电子医保卡激活工作,提高电子医保激活率。
二是养老保险扩面效果不好。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全镇各村社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对全镇21个村社召开院坝会,村村通广播以及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形式,提升群众对养老保险工作的认可度,各村社村组干部通过电话联系以及上门入户一对一地对未参保人员宣传养老保险政策,为群众算好养老一本账,确保未参保人员100%的知晓率;通过多种便民措施提升养老保险扩面率,社保所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便捷的办理渠道,通过手机办理以及网上传送参保资料给村社干部代办养老参保手续等方式,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养老保险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养老扩面参保率。
(2)关于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不严谨方面
一是已到各村(社)组织低保对象和群众召开低保及民政其他政策宣讲会。
二是对在册低保对象提供义务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及时进行核查。因市民政局最新要求,城乡低保对象义务人(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必须全部使用电子授权的方式授权核查,以前通过纸质授权书签字授权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方式,核查系统不予通过,目前我镇969户1537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涉及义务人人数超过3000人,已全部收集并提交义务人信息。
三是对核查出来的结果及时运用到低保动态管理。
四是长期坚持定期核查,及时调整。
4.关于推动完善基层治理有差距问题
(1)关于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思想意识。将内控制度融入镇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单位职工自觉执行意识,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入了解各办所职责划分,明确各办所站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屏锦镇实际制定内容全面、流程完善、权责清晰的内控制度,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素质,狠抓内控制度落地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关于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够充分方面
一是2024年2月底前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辖区下设支部书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并进行基础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对测试成绩较差的进行补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职工会、院坝会等加强教育,确保“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乡村振兴”等知识入脑入心。
二是督促并指导全镇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全员覆盖学。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村(社区)日常财务报销的监督检查,加大村(社区)干部财务知识培训力度,明月村等6个村(社区)已退回相关违规发放补助。
四是将党员干部监督教育融入支部日常监督工作中,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方面
一是镇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
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尾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加强职工学习教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每月组织干部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
二是长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活动,谈话内容重点围绕个人履职情况、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中的困难、生活中的烦恼,诚恳听取心声,有效疏导负面情绪,并及时给予工作提醒。
6.关于镇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违规使用现金支付方面
一是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范管理制度,严控现金支取额度,禁止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现金。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已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差旅费及超过限额的支出均以转账方式或公务卡进行结算,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三是强化公务卡结算宣传引导。加强单位职工公务卡结算意识,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及宣传,提升公务卡使用率。
(2)关于质保金退还不规范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担当,认真学习工程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知法守法用法,规范项目管理,屏锦镇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排质保金由个人缴纳,当时退还给缴款个人。后期工程项目质保金将一律要求以施工单位名义缴纳,并在质保期到期后退还给施工单位。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质保金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发现个人缴纳质保金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名义缴纳质保金,同时将个人缴款退还个人,清理未发现同类情况。后期工程项目中质保金一律实行由施工单位名义缴纳质保金。
(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方面
一是及时清查漏登资产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做好固定资产补登记,已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
二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加强资产保管工作,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已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核实清理,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登记补录。
四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闲置浪费。
7.关于村组财务风险较大问题
(1)关于村组账务脱离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
二是使用银农直联平台。实现资金收付规范化、记账报表智能化、财务分析数字化,财会监督简便化。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已出台《屏锦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屏锦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1月22日,熊鹏程退回四旁植树项目服务收入1800元至横梁村股联社银行账户。
(2)关于涉农资金发放存在较大廉洁风险方面
一是镇级发放涉农资金。严格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资金代发,确保资金到人到户,已通知相关经办人员收齐资金发放花名册。
二是村级发放涉农资金。使用银农直连平台进行线上代发,确保资金直接到人到户,不再通过村组干部个人发放,今后统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银行代发,严厉禁止将涉农资金转入村组干部个人账户。
三是规范会计账务处理。会计核算需附上系统及银行回单明细,确保记入村级财务账,不得遗漏。
(3)关于指导监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股联社)财务管理不到位方面
一是规范集体地票资金账务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农委发〔2017〕174号)文件要求,设置地票资金专门会计科目,实行专账核算,严禁集体地票资金在集体账外运转。
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农委发〔2020〕142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集体组织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
三是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银农直联平台”管理,有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充分发挥区集体经管公司作用,通过自愿有偿方式,由专业会计人员帮助其规范财务管理。
四是督促楠木村监管企业建立股联社管理制度,强化股联社监管,提升资产监管质效;将项目补贴设备做成集体经济固定资产,召开“一事一议”会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将项目补贴设施以出租的方式租赁给重庆楠木榨油坊、重庆市梁平区楠木农业科技股份合作社、重庆昇益食品有限公司三家本土企业。
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乏力问题
(1)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担当。认真学习工程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及工程质保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后期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工程质保金缴纳和退还制度。
二是按照工程质保金缴纳相关规定要求,对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质保金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类似问题立即整改,清理未发现未缴纳质保金同类情况,后期工程项目中,拨付工程尾款前,一律由施工单位名义据实缴纳质保金或从工程尾款中同比例扣除质保金部分,质保期到期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如实退还质保金。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问题
(1)关于考察不全面方面
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深刻把握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严格执行《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不突破标准、不放宽条件。
(2)关于干部选任部分纪实材料缺失方面
对党委班子成员、考察组成员开展选人用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规范档案资料全程纪实及收集整理。
(3)关于考察结束没有形成综合性考察报告方面
已将该5名同志的综合性考察报告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在今后的人员晋升工作中,严格执行晋升方案,规范考察程序,考察结束形成综合性考察报告。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流于形式方面
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内心深处查找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仅要坚持“红脸出汗”,还要“揪心流泪有苦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
(2)关于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格方面
一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晰机关党支部与镇党委的组织架构关系,督促机关党支部认真履行支部职能职责。
二是以上率下,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度,将党员参与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自评内容。
三是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严格按频次、质量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等工作。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二是进一步强化培训,2024年3月21日组织全体党务工作者学习党员发展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三是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监督党支部换届工作不力方面
一是督促党支部按要求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二是屏锦镇春盈纸业党支部已于2023年9月完成换届工作,天力驾校、中小企业创业园党支部已于2023年10月完成换届工作,重庆市玉合包装印刷厂党支部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换届工作。
三是屏锦镇国土党支部已于2024年5月完成换届工作。
(3)关于督促指导党费收缴不到位方面
一是新桥社区1名党委副书记已于2024年1月9日补缴2022—2023年党费600.00元。
二是横梁村1名专干已于2024年1月16日补缴2022年党费74.86元。
三是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党费交纳标准按月收缴党员党费。
(三)巡察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2.关于巡察督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1)关于巡察整改退款不规范方面
一是分析问题原因。对上轮巡察整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摸排,找出问题原因。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把好票据审核关,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
三是2024年3月5日将巡察整改退款17226.9元退至区级财政。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紧盯责任落实,狠抓问题整改,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抓好问题根源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镇党委坚持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反馈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科学统筹,严格标准,细化措施,分工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抓整改,强化担当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确保全面高效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坚持常抓不懈,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坚持常态长效抓整改,将整改落实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细化工作举措抓整改,细化清单管理,以“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实行销号制度,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做到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实际工作成果转化相结合并持续深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中积累的经验和务实管用办法进行整理提炼,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立足于管眼前,着眼于管长远,确保巡察整改问题改完改好,避免重蹈覆辙,以制度建设成效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3399999;电子邮箱7049850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