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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9838389J/2025-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索引号 11500228739838389J/2025-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包括1个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文件收发、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和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6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5.26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391.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415.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6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04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农林水支出68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5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391.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35.7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26万元,比2024年增加2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41.35万元,主要用于 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2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减少。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4年减少4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跟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86万元,比2024年增加7.1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6.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江      联系方式:023-5351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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