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为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提供服务。主要职责: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32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用经费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9.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2万元,比2022年增加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2万元,比2022年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故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屏锦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可
联系方式:17823095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