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屏锦镇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建管环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竹产业办10个办公室,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276.88万元,支出总计7276.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94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6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1.72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5.17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27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3万元,增长1.4%。其中:基本支出1994.54万元,占27.4%;项目支出5282.34万元,占72.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收支相等,无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76.8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53万元,增长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1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4.30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收入年初不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调增335.17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27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5.46万元,增长92.2%。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相等,无结余,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93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

(2)国防支出17.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254.0%。

(3)公共安全支出170.3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公安支出增加。

(4)教育支出106.4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4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8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0.9%。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9.29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27万元,增长60.8%。

(7)卫生健康支出126.8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7万元,增长43.9%。

(8)节能环保支出304.92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92万元,增长509.8%。

(9)农林水支出1958.49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5.42万元,增长138.0%。

(10)交通运输支出736.87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7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7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61.9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6万元,下降45.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6)其他支出261.1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6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12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10.2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2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3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1.0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74万元,下降51.8%。本年支出24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74万元,下降51.8%。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接待费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3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7%。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30.8%。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8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77项,涉及资金5308.4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15173

    

    附件:屏锦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