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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本级)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非税收入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末共有机构数1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365.59万元,支出总计6,365.59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36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5.5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3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52万元,占20.9%;项目支出5,034.07万元,占79.1%。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末收支相等,无结余,而2021年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为6,365.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6.60万元,增长108.8%。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6.60万元,增长108.8%。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收支相等,无结余,而2021年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71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65万元,增长20.5%。

(2)国防支出5.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101.40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6%。

(4)科学技术支出5.5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25%。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8.90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6.30万元,增长154.5%。

(7)卫生健康支出49.5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5.1%。

(8)节能环保支出456.14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0.1%。

(9)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1,734.75万元,占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5.01万元,增长227.5%。

(11)交通运输支出662.73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51.5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32.9%。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5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6)其他支出97.84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6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抚恤金、生活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24.8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93万元,下降65.8%。本年支出49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93万元,下降65.8%。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公务用车作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加68.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接待费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小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减少14.4%,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减少13.3%,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8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7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上年决算数据情况说明

由于上年只对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部门作了决算,故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上年没有单独决算数据,所以部分数据在涉及到与上年决算数作比较时,不能进行比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80项,涉及资金6789.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1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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