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现就申报2025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没有获得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且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下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规划、有较成熟的盈利项目;
(三)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及时开展集体经济账务核算,厘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份额,村级负债可控。
二、方案编制
申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填写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拟采取的主要发展项目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地址、人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盈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经营管理情况;项目建设预计时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或经过一事一议决策机制议定情况;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或情况。
三、支持重点
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乡村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资源开发、集体资产盘活以及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内容,重点选择适合本村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能增加集体经营性资产、助推农业产业发展、可持续为集体经济带来经营性收入的项目。本村域内无优质产业项目的,可跨区域合作经营、抱团发展。可考虑以下内容:
(一)探索建立“标准地”改革
结合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和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地”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连片撂荒2年以上的土地进行统一整治,以“标准地”改革方式盘活利用,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宅基地腾退等新增耕地的有效经营方式。
(二)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在保证农村长期闲置的教育、文化等公益性资产原用途的情况下,按照规范程序转作集体经营用途并纳入集体收益分配权量化范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有序盘活利用。
(三)实行产权交易规范化
在现有实物交易、权属交易、服务交易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框架下,将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涉农知识产权、地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金融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闲置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15种产权交易品种在梁平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形成规范化市场。
四、资金额度及使用范围
2025年扶持14个村集体,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高可申请7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能保值增值的资产投入,确因工作需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区政府同意,可投入非农经营主体和非农项目合作经营。在建设营运方式上,可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建设运营,也可以股权投资方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合股联营”。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以固定分红方式投入其他经营主体建设项目的,应要求经营主体通过提供有效抵押物等方式进行担保。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建设中,不得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五、利益联结机制
(一)各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体现共同富裕道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体现与成员利益联结机制。
(二)要推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构建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自治事务管理职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的治理结构。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突破村域界限,引导产业相同、资源互补、相邻相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经营。
(四)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关键作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各类项目,承接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运营,也可溢价出租,溢价部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六、其他
项目资金用途要写细写实,上报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0日,电子件经镇级审核通过后传渝快政罗义婷,通过审核后再交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到农委B栋207。
附件:2025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朱占荣、罗义婷;联系电话:18315007960、15823356364)
2025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
梁平区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50015MFXXXXXXXX | |||||||||||||||||||||
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XX镇XX村X组 | |||||||||||||||||||||||
村党组织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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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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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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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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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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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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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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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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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监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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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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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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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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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建设情况 |
包括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党组织统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 | |||||||||||||||||||||||
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 |
XX村辖X个村民小组,辖区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X亩、林地X亩、固定资产X万元、流动资金X万元。共有经营主体X家,其中合作社X家、家庭农场X家。X年X月成立梁平区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X人、监事会成员X人。2021年完成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与分账核算,完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每年度召开X次成员代表大会。 | |||||||||||||||||||||||
项目所在村人口 |
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 |||||||||||||||||||||||
总体情况 |
其中:脱贫户 |
2021年开始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村委会财务分开管理,现村级财务由XX代理,暂无债权债务。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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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情况 |
资源性资产(亩) |
经营性资产(万元) |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 用地 |
固定资产 |
流动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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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林地 |
其它 |
其中:银行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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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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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3年是否获得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 |
是□ |
否☑ | ||||||||||||||||||||||
拟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 |
项目名称:梁平区XX镇XX村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类型:(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 运营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实体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主体合股联营、其它)。 经营管理情况:(建成后出租、村集体自营)。 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XX结构XX预计XX平方米约39万元; 2.建设XX型号XX设备约4万元; 3.XX费用约8万元。 合计约X万元)。 项目建设预计时长:(X个月)。 投资盈利模式:(出租固定资产盈利、自主经营获利)。 项目收益分配方式:(通过聘用成员务工、流转成员土地、给成员分红、销售成员产品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本年可分配收益的4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建设,60%用于成员分红)。 | |||||||||||||||||||||||
项目投入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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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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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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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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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及决策议定情况 |
梁平区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通过广泛征求成员意见,于2025年X月XX日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到XX人,实到XX人,XX人同意申报梁平区XX镇XX村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本项目已经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和要求,向成员公示公开且无异议。 | |||||||||||||||||||||||
其他情况 |
区县、乡镇(街道)、村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