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已按项目申报方案实施完成,经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委验收,区农业农村委班子会议研究,现将拟补助的经营主体及金额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8日。
公示期限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委联系。反映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联系电话: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023)53221651;区农业农村委员会(023)53222112。
附件:2024年梁平区粮油规模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补助公示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