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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2022年,我委通过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14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其中政策文件16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共9条,通知公告6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监督检查数1条,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396条,办事指南数2条,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信息13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17条,专题专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25条,成果展示5条,其他政府信息68条。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

2022年,12月25日受理涉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完善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协调,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 “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内容准确。

(四)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无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主要发布平台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农业农村网页,网址:http://www.cqlp.gov.cn/nyncw/。目前已建成以4个一级目录和10个二级目录为主的信息公开专栏。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站首页开设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分设政策文件、工作情况、成果展示3个一级目录,确保乡村振兴信息公开时效性。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相关监督举报渠道。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针对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对相关人员每季度开展集中学习一次,督促业务人员对应公开未及时公开的乡村振兴有关政务信息进行清单化、倒计时督办,丰富专栏内容。二是针对部分用词不够精准的问题,从公开属性认定、“三审三校”流程等着手,每个环节严格把关,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利用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聚焦涉农涉乡村振兴领域,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开创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2〕38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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