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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7-03-28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梁平区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区农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区农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落实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完善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程序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确保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内容符合要求。

(三)整合信息公开力量。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安排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并向委属各科室站所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进。

(四)主动积极回应交流。我委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进行准确分类,提升主动公开比例,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效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农委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农业项目招投标信息、概况信息、计划总结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信息、农业项目公开信息等。2016年,全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条,其中:通知公告107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96条、规范性文件2条。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我委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坚持督查信息更新频率,严格审核公开信息内容,并主动深入基层调查民情民意,不断自查整改,扩充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重庆市梁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网、梁平农业农村信息网、单位政务公开栏,办事服务指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面的工作,我委当前正面临机构改革,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我委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三是规范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17年,我委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知》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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