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梁平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7月28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出台了《梁平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渝委农组〔2021〕6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梁平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农村人口。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部分,依次为指导思想、监测对象和范围、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落实监测措施、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工作要求。
(一)总则。说明了文件出台的目的和背景。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全区农村人口中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
(三)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明确了“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
(四)监测措施。明确了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五)帮扶政策和措施。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六)指导监督。明确了区委、区政府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区级2名、乡镇(街道)2名、村(社区)1名标准,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队伍。
五、工作要求
本办法自2021年7月28日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