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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3-20

种粮大户补贴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有益补充,为促进全市粮食生产、培育新型种粮主体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保障粮食安全,20232025全市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依据市级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具体情况,制定梁平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232025年为我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过渡期,大户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实施,过渡期结束后,不再组织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2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要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3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种粮大户补贴

(一)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享受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二)补贴标准。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在市级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安排资金予以补足。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补贴依据2023年种植粮食的大户申请补贴,以各乡镇(街道)当年按程序核定申报的实际种粮面积验收后计算,2024年兑付。20242025年参照执行。

统一按实际耕种面积计算,对于代种撂荒地,应由乡镇政府、村社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移民开发土地等耕种的则依据乡镇(街道)、村社及相关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认定。

(四)补贴程序。乡镇(街道)对种粮大户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实行级备案制。

1.大户申报:各村社通过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结合种粮大户补贴基本条件,由种粮大户自愿向村社申报,准确填写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重庆市种粮大户土地流转分户明细表(附件2农村土地经营出租合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生产记录、佐证材料等

2.村社审核公示上报:各村社结合种粮大户申报资料,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并对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及补贴面积的合理性等进行逐一审核。通过审核的种粮大户,村级需在村政务公开栏将公示表(附件3)张榜公示7天,告知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资料及村级公示表、公示情况说明(应写明本村公示的时间、地点、结果,并附公示照片)上报当地乡镇(街道)

5.3.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各乡镇(街道)在收到辖区内各村社上报的种粮大户申报资料后,要指定专门机构、人员开展种粮大户申报审核工作。对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及补贴面积的合理性等进行二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种粮大户,各乡镇(街道)需在当地政府公开栏将张榜公示7天(附件4,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无误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种粮大户申报资料,包括种粮大户本人申报资料、村社核查和公示资料、《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乡镇街道》(附件5乡镇审核公示资料装订成册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乡镇、街道(附件6重庆市梁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申报汇总》(附件7乡镇(街道)对资料真实性负责。2024710日前交于农业农村委C104备案2025年种粮大户申报材料、时间和2024年一样报备。

4农业农村委同财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种粮大户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

、种粮大户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对本区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要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农业农村财政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平稳推进按时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传。乡镇街道要做好2023—2025年为我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过渡期宣传工作,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

)严格落实定期调度督导机制。要根据工作进展,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委、财政局报告。农业农村委、财政局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资金管理和对付。

2023—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严禁以拨代支,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做好一卡通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接,逐步构建形成补贴大数据管理系统,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联系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143号,邮政编码405200;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向海军,电话:座机:53226151,邮箱:571859960@qq.com

梁平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梁平区梁山街道文峰路165号,邮政编码405200;区财政局联系人:彭松洁,电话:53367526;邮箱:442754854@qq.com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土地流转分户明细表

3.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村社区)公示表

4.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乡镇、街道)公示表

5.重庆市梁平区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乡镇、街道)

6.重庆市梁平2024年农作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申报表

7.重庆市梁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申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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